臺南法院 113賢122720

臺南市南化區南化段1027-1地號

特拍 不點交 待拍
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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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5/26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6/17 週二 下午 02: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99.7
保證金:
40
總坪數:
236.6
坪單價:
0.8萬/坪
持分地坪:
236.6 坪
總現值:
117.3 萬
拍後增值:
-82.4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臺南市 南化區 南化段 1027-1地號,面積 707 m2,持分 1/1,179.2 萬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2.
臺南市 南化區 南化段 1027-8地號,面積 75 m2,持分 1/1,20.5 萬
(山坡地保育區 交通用地)
拍賣紀錄 (4)
1拍,2025/2/18,總底價 390萬,保證金 78萬,坪單價 1.6萬/坪,流標
2拍,2025/3/11,總底價 312萬,保證金 62.4萬,坪單價 1.3萬/坪,流標
3拍,2025/4/1,總底價 249.6萬,保證金 50萬,坪單價 1.1萬/坪,流標
應買,2025/4/2~2025/7/1,總底價 249.6萬,保證金 50萬,坪單價 1.1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7)
1.
本件指界時,據地政指界人員稱:編號1土地現為雜樹林,編號2土地為部分道 路、部分邊坡。另據鑑價報告記載:拍賣之土地相連並合併使用,現況小部分 為道路(通往北庄仔),其餘現況種植芒果樹、觀賞樹木等,不在本件拍賣範 圍之內。應買人請自行查證,拍定後不點交。
2.
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全部塗銷抵押權登記。
3.
土地之承租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7條第1項之規定,有優先承買權。 六、拍賣之土地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規定之「耕地」,應受同條例第33 條前段「私法人不得承受耕地」限制(私法人如符合同條例第33條但書規定, 應於投標時將許可證明置入標袋內,或聲明承受時當場提出,否則視為廢標或 聲明不合法,均不許嗣後補正);但符合農業發展條例第34條規定之農民團 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經取得許可者,不在此限。
4.
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 或土地複丈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以 面積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賣。
5.
依照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買受人就拍賣物之瑕疵無擔保請 求權,拍定後不得以物之瑕疵請求撤銷拍定。
6.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 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 人應自行注意。
7.
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 移轉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 有爭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土地增值 (2)
1.
臺南市 南化區 南化段 1027-1地號
707 m2 × (1/1) × 1,500 元 - 179.2 萬元
= -73.2萬元
2.
臺南市 南化區 南化段 1027-8地號
75 m2 × (1/1) × 1,500 元 - 20.5 萬元
= -9.3萬元
鄰近待拍
2025/6/24
2拍 不點交
939.3 坪 / 112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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