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林法院 113勇57417一

新北市三芝區北新庄子段菜公坑小段283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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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6/13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6/16 ~ 2025/09/15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8.5
保證金:
6
總坪數:
161.1
坪單價:
0.2萬/坪
持分地坪:
161.1 坪
總現值:
37.8 萬
拍後增值:
9.3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國家公園區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4)
1.
新北市 三芝區 北新庄子段菜公坑小段 283地號,面積 6,519 m2,持分 2/30,21 萬
(國家公園區 )
2.
新北市 三芝區 北新庄子段菜公坑小段 284-1地號,面積 116 m2,持分 2/30,0.5 萬
(國家公園區 )
3.
新北市 三芝區 北新庄子段菜公坑小段 300地號,面積 606 m2,持分 2/30,3 萬
(國家公園區 )
4.
新北市 三芝區 北新庄子段菜公坑小段 301地號,面積 747 m2,持分 2/30,4 萬
(國家公園區 )
拍賣紀錄 (2)
1拍,2025/4/10,總底價 40萬,保證金 8萬,坪單價 0.2萬/坪,流標
2拍,2025/5/22,總底價 33.6萬,保證金 7萬,坪單價 0.2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7)
1.
本件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 交。
2.
民國113年9月9日現場查封、指界時,據地政人員指出283地號、284-1地 號、300地號土地分別位於編號452156號路燈東方180公尺、234公尺、224公 尺、294公尺處,為雜木林。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3.
本件土地實際坐落地點、範圍,以地政機關之地籍圖及實際測量結果為 準。土地使用分區於投標時是否已變更,仍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注意後再行投 標。
4.
應買價額為價額合計新台幣:285,2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5.
本件如債務人未事先指定開標順序時,則依各標順序依序開標,於拍賣所 得之價金已足清償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及本件債權總額時,其餘各標即不予 拍定,縱使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得當場指定各標開標之順 序。 六、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但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其餘共有人無優先 承買權。又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須就其擁有應有部分之標的一併行使, 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但主張優先承買之人就其餘部分因不符資格, 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部分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承 受。如就優先承買權存否爭執並經起訴,須待訴訟確定,始依訴訟結果核發權 利移轉證明書。
6.
抵押權登記拍定後塗銷。
7.
依強制執行法第95條第1項公告應買。
土地增值 (4)
1.
新北市 三芝區 北新庄子段菜公坑小段 283地號
6,519 m2 × (2/30) × 710 元 - 21 萬元
= 9.9萬元
2.
新北市 三芝區 北新庄子段菜公坑小段 284-1地號
116 m2 × (2/30) × 710 元 - 0.5 萬元
= 0萬元
3.
新北市 三芝區 北新庄子段菜公坑小段 300地號
606 m2 × (2/30) × 710 元 - 3 萬元
= -0.1萬元
4.
新北市 三芝區 北新庄子段菜公坑小段 301地號
747 m2 × (2/30) × 710 元 - 4 萬元
= -0.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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