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3助南4935

臺南市南化區菁埔寮段807-1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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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4/30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5/1 ~ 2025/07/31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83.2
保證金:
16.7
總坪數:
756.6
坪單價:
0.1萬/坪
持分地坪:
756.6 坪
總現值:
62.5 萬
拍後增值:
-20.7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南市 南化區 菁埔寮段 807-1地號,面積 17,478 m2,持分 1431/10000,83.2 萬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拍賣紀錄 (3)
1拍,2025/3/18,總底價 130萬,保證金 26萬,坪單價 0.2萬/坪,流標
2拍,2025/4/8,總底價 104萬,保證金 20.8萬,坪單價 0.1萬/坪,流標
3拍,2025/4/29,總底價 83.2萬,保證金 16.7萬,坪單價 0.1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7)
1.
查封時,拍賣土地上有一鐵皮屋坐落,其餘為雜樹、果樹及水泥道路。土地實 際使用現況及有無其他使用上之限制,應買人請自行查證注意,本件僅就土地 應有部分進行拍賣,拍定後不點交。
2.
本件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份,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3.
本件土地為農業發展條例所稱之耕地,應受農業發展條例等相關法令之限 制,又農業發展條例第33條規定「私法人不得承受耕地」,但符合農業發展條 例第34條規定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經取得許可者, 不在此限,請投標人及承受人注意。另投標人或承受人如係屬前條例第34條規 定之私法人,請提出經主管機關許可取得耕地之證明文件附於投標書後。至投標人或承受人如因資格不符或證件不實或法令限制,致無法辦理所有權移轉登 記者,應自行負責。 六、依照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規定,買受人就拍賣物之瑕疵無擔 保請求權,拍定人不得以物之瑕疵為理由,請求撤銷拍定。投標人對於標的物 請自行查明,審慎投標。
4.
本件網站上如有現況照片僅供參考之用,實際現況應買人請自行查證。
5.
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其面積應以重測結果為準。 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增減請求增減價金 或聲請撤銷拍賣。
6.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 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 人應自行注意。
7.
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移轉 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而爭執者,致未 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土地增值 (1)
1.
臺南市 南化區 菁埔寮段 807-1地號
17,478 m2 × (1431/10000) × 250 元 - 83.2 萬元
= -20.7萬元
鄰近待拍
2025/6/24
1拍 不點交
71.9 坪 / 40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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