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件係拍賣土地應有部分,現況上部分為空地,部分有數棟建物坐落,有無使用或分管約定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3.
本件土地使用分區均為特定農業區甲種建築用地。六、46地號之土地登記謄本土地標示部記載「未經解除套繪管制不得辦理分割」、「已興建農舍,使用執照核發日期:66年」。
4.
本件拍賣之土地均係拍賣應有部分,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對上開標的物行使優先承買權,原拍定人對其餘標的物不得拒絕應買。
5.
投標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投標:HTTP://WWW‧TF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