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法院 113文32584甲

新竹縣五峰鄉石鹿段522-39地號

應買 點交 待拍
4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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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6/13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6/19 ~ 2025/09/18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47.2
保證金:
9.4
總坪數:
1,820.4
坪單價:
0萬/坪
持分地坪:
1,820.4 坪
總現值:
54.2 萬
拍後增值:
7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王浩
王浩
法拍專員
經紀業:無
地 址:無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新竹縣 五峰鄉 石鹿段 522-39地號,面積 6,018 m2,持分 1/1,47.2 萬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拍賣紀錄 (3)
1拍,2025/3/26,總底價 65.5萬,保證金 13.1萬,坪單價 0萬/坪,流標
2拍,2025/4/30,總底價 52.4萬,保證金 10.5萬,坪單價 0萬/坪,流標
3拍,2025/6/11,總底價 47.2萬,保證金 9.4萬,坪單價 0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8)
1.
本院於113年8月29日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據地政人員指界稱本件拍賣 土地對應空照圖顯示有雜林、農路。實際位置以實測為準。以上等情,本院不 為實體認定,請投標人先行注意查證。
2.
本件拍賣土地未經鑑界等程序,請自行確認拍賣土地之實際範圍、使用現 況及通行權限制等情事,拍定後如認有鑑界或測量之必要,應以自己之費用向 地政機關等申請,本院不代為處理;如經測量確認有墳墓、建物或其他地上物 (均不在拍賣之列)坐落,其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拍定後按現況 點交。
3.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4.
本件分甲、乙二標拍賣,分別標價、分別拍賣,依序開標,如前順序賣得 價金足以清償執行費、稅捐、優先債權及執行債權時,後順序即停止拍賣,縱 已拍定,本院亦得撤銷。
5.
本件不動產未設定抵押權。 六、應買資格:一本件土地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規定之耕地(指依區域計畫法劃定為特 定農業區、一般農業區、山坡地保育區、森林區之農牧用地),私法人除符合 該條例第34條規定並取得許可者外,不得應買。 二本件土地為原住民保留地,應買人需具原住民身份,應當場提出戶籍謄本等 證明文件,證明其確屬原住民無訛,本院始發權利移轉證書。 
6.
如有疑義可洽詢承辦股或由本院總機(03-
7.
轉訴訟輔導科(分機120
8.
土地增值 (1)
1.
新竹縣 五峰鄉 石鹿段 522-39地號
6,018 m2 × (1/1) × 90 元 - 47.2 萬元
= 7萬元
鄰近待拍
2025/7/9
1拍 點交
2,089.7 坪 / 76.9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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