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金拍 114南金職亥101

臺南市白河區詔安段2050地號

特拍 不點交 待拍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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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5/26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6/11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6
保證金:
3.2
總坪數:
19.1
坪單價:
0.8萬/坪
持分地坪:
19.1 坪
總現值:
23.4 萬
拍後增值:
7.4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南市 白河區 詔安段 2050地號,面積 1,896 m2,持分 1/30,16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拍賣紀錄 (4)
1拍,2025/3/19,總底價 31萬,保證金 6.2萬,坪單價 1.6萬/坪,流標
2拍,2025/4/9,總底價 24.8萬,保證金 5萬,坪單價 1.3萬/坪,流標
3拍,2025/4/30,總底價 19.9萬,保證金 4萬,坪單價 1萬/坪,流標
應買,2025/5/5~2025/8/4,總底價 19.9萬,保證金 4萬,坪單價 1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6)
1.
民國113年12月9日本案現場查封履勘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2050地號土地上有建物數棟;另據鑑價報告記載:勘估標的臨約2公尺寬之鄉道,地勢平坦,地形略呈梯形,現況地上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數棟,門牌有白河區枋子林52號等。又本件僅拍賣債務人土地之應有部分,共有人間有無分管契約不明,且前述地上建物均不在本件拍賣範圍內,其所有權歸屬及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不明,拍定後不影響原有法律關係,拍定後不點交。
2.
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倘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3.
拍賣土地之地上權人、典權人或基地承租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規定,就建物坐落基地有優先承買權。六、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法院及本公司拍賣不負物之瑕疵擔保責任,拍定人不得以物之瑕疵為理由,請求撤銷拍定。投標人對於標的物請自行查明,審慎投標。
4.
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移轉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而爭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5.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人應自行注意。
6.
投標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C
土地增值 (1)
1.
臺南市 白河區 詔安段 2050地號
1,896 m2 × (1/30) × 3,700 元 - 16 萬元
= 7.4萬元
鄰近待拍
2025/6/18
1拍 不點交
1.7 坪 / 2 萬
2025/6/18
1拍 不點交
35.1 坪 / 34 萬
2025/6/25
特拍 不點交
427.3 坪 / 128.1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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