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法院 112乙11一

雲林縣東勢鄉安南段1019地號

特拍 不點交 待拍
44.4
  • 102 點閱
  • 1 列管
  • 2025/5/22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6/11 週三 下午 02: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44.4
保證金:
8.9
總坪數:
373.6
坪單價:
0.1萬/坪
持分地坪:
373.6 坪
總現值:
85.5 萬
拍後增值:
41.1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4)
1.
雲林縣 東勢鄉 安南段 1019地號,面積 2,868 m2,持分 1/4,25.1 萬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2.
雲林縣 東勢鄉 明倫段 1317地號,面積 1,708.4 m2,持分 1/4,15.9 萬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3.
雲林縣 東勢鄉 昌南段 1103地號,面積 1,272.1 m2,持分 90/4000,1.1 萬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4.
雲林縣 東勢鄉 昌南段 1111地號,面積 2,547.5 m2,持分 98/4000,2.3 萬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拍賣紀錄 (3)
1拍,2025/4/9,總底價 85.7萬,保證金 17.2萬,坪單價 0.2萬/坪,流標
2拍,2025/4/30,總底價 68.8萬,保證金 13.8萬,坪單價 0.2萬/坪,流標
3拍,2025/5/21,總底價 55.2萬,保證金 11.1萬,坪單價 0.1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7)
1.
據地政人員指界稱,拍賣之土地現況1019地號大部分為雜草地,少部份種 植樹木(羅漢松)。1103地號部分種植花木、果樹、作物(玉米)。1111地號 約1/2種植作物(玉米)、1/2土地上有3棟未保存登記建物。1317地號種植作物 (玉米);拍賣之土地之所有權均為共有狀態,查無共有人間有分管約定或債 務人現實占有部分,且土地上建物未併附拍賣,拍定後之法律關係(如:法定地 上權、推定租賃或其他法律關係)請自理,故土地拍定後均不點交。
2.
建物、果樹及作物不在拍賣範圍,此部分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拍定 後有收取權人主張權利,需買受人與收取權人自行協議補償事宜,請應買人自 行查明注意。據債務人自稱羅漢松、玉米、花木、果樹等為債務人或親戚種 植)。
3.
上開不動產4宗合trial投標人分別出價。
4.
優先承買權:基地出賣時,承租人(租地建屋)應提出證明文件,始有優 先承買權。 
5.
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得標人為共有人之一(如係共同投標,需均為共有 人),其他共有人即無優先承買權,惟主張優先承買之共有人,應就其擁有之 應有部分一併行使之,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 先承買權時,按原有持分比例共同承買。共有人優先承購共有不動產時,得標 人或承受人對同標其餘標的不得拒絕買受。   六、拍賣之土地為重劃區內耕地,依農地重劃條例第5條規定:重劃區內耕地出 售時,其優先購買權之次序如下:〈1〉出租耕地之承租人。〈2〉共有土地現 耕之他共有人。〈3〉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但僅能對直接相毗鄰之標的主 張優先承買。倘同順序有2人以上主張優先承買權時,定期抽籤決定之,但得標 人為共有土地現耕之他共有人,則其餘共有土地現耕之他共有人,即無優先承 買權;但得標人為直接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人時,則其餘直接毗連耕地之現耕 所有權人,即無優先承買權。優先承買權人優先承購共有不動產時,得標人或 承受人對同標其餘標的不得拒絕買受。
6.
他項權利:無。
7.
其他事項:拍賣標的為耕地,私法人投標應將主管機關許可之證明文件附 於投標書,未附於投標書內者,投標無效。
土地增值 (4)
1.
雲林縣 東勢鄉 安南段 1019地號
2,868 m2 × (1/4) × 680 元 - 25.1 萬元
= 23.7萬元
2.
雲林縣 東勢鄉 明倫段 1317地號
1,708.4 m2 × (1/4) × 720 元 - 15.9 萬元
= 14.9萬元
3.
雲林縣 東勢鄉 昌南段 1103地號
1,272.1 m2 × (90/4000) × 660 元 - 1.1 萬元
= 0.8萬元
4.
雲林縣 東勢鄉 昌南段 1111地號
2,547.5 m2 × (98/4000) × 660 元 - 2.3 萬元
= 1.8萬元
鄰近待拍
2025/6/19
3拍 不點交
25.6 坪 / 23.6 萬
2025/6/25
特拍 不點交
4.7 坪 / 8.5 萬

相關售屋案件



以上資料由司法院雲林縣東勢鄉法拍屋公告整理而成,若有遺誤概以法院為準,本站不負任何相關責任。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