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法院 113丙48552一

雲林縣虎尾鎮大屯段242地號

特拍 點交 待拍
180.8
  • 230 點閱
  • 0 列管
  • 2025/5/22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6/18 週三 下午 02: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80.8
保證金:
36.2
總坪數:
73.5
坪單價:
2.5萬/坪
持分地坪:
73.5 坪
總現值:
145.8 萬
拍後增值:
-35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楊雅筑
楊雅筑
法拍專員
經紀業:台灣不動產經紀有限公司
地 址:台中市北區三民路三段217號8樓之6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雲林縣 虎尾鎮 大屯段 242地號,面積 243 m2,持分 1/1,180.8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拍賣紀錄 (3)
1拍,2025/4/9,總底價 352.8萬,保證金 70.6萬,坪單價 4.8萬/坪,流標
2拍,2025/4/30,總底價 282.3萬,保證金 56.5萬,坪單價 3.8萬/坪,流標
3拍,2025/5/21,總底價 225.9萬,保證金 45.2萬,坪單價 3.1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6)
1.
拍賣土地為共有土地,查無債務人單獨占有使用部分,未據債權人及債務人查 報共有人間有分管契約。據地政人員指界稱:土地上有一建物坐落(含建物前 部分空地)。土地上之建物不在本次拍賣範圍內,據鄰居及債權人表示該建物 目前為債務人王振榮及其家人居住,拍定後之法律關係應自理,拍定後不點 交。
2.
本件是變價分割共有物事件,依民法第824條第7項規定,變賣共有物時, 除買受人為共有人外,共有人有依相同條件優先承買之權,有二人以上願優先 承買者,以抽籤定之。
3.
基地出賣時:地上權人、典權人或承租人(租地建屋,如民法第425條之
4.
第426條之
5.
土地法第104條等),需提出證明始有優先承買權,本院無主 動調查及通知之義務。如就優先承買權之有無或優先承買之範圍有所爭執,均 應提起實體訴訟確認,執行法院並無實體審查權限。 六、依雲林縣虎尾鎮公所函,拍賣之土地有核發使用執照1筆,故就土地利用及 使用有無相關之限制,仍請應買人或拍定人自行查明注意。
6.
無他項權利。
土地增值 (1)
1.
雲林縣 虎尾鎮 大屯段 242地號
243 m2 × (1/1) × 6,000 元 - 180.8 萬元
= -35萬元
鄰近待拍
2025/6/18
1拍 不點交
29.5 坪 / 35 萬

相關售屋案件



以上資料由司法院雲林縣虎尾鎮法拍屋公告整理而成,若有遺誤概以法院為準,本站不負任何相關責任。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