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件拍賣之土地二筆分別標價合併拍賣,投標者應按編號逐宗標價,並書 明總金額,每宗價額之加總金額與書明之總金額不符時,以總金額為準。
2.
拍賣之土地使用分區及類別:655地號土地係都市計畫農業區;657地號土 地係都市計畫部份農業區、部份道路用地。
3.
據查封筆錄記載:地政人員稱655地號土地上有1個大水塔,其餘種植鳳 梨;657地號土地上有三合院,門牌分別為猴探井街23巷
4.
10號,其餘 為雜木、道路。債權人代理人稱:2筆土地均為共有人使用,無出租,僅就債務 人應有部分執行等語。另據鑑定報告記載:標的東側雖臨八卦路,惟尚間隔猴 探井段656地號土地,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本件拍賣之土地均係拍賣所有權 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5.
拍賣之土地上有水塔、鳳梨及建物等地上物,均未一併估價拍賣,地上物 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