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法院 113荒69617

屏東縣里港鄉定國段432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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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5/21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5/27 ~ 2025/08/26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85.8
保證金:
17.2
總坪數:
40.3
坪單價:
2.1萬/坪
持分地坪:
40.3 坪
總現值:
42.7 萬
拍後增值:
-43.1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屏東縣 里港鄉 定國段 432地號,面積 666.5 m2,持分 1/5,85.8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拍賣紀錄 (3)
1拍,2025/4/8,總底價 134萬,保證金 26.8萬,坪單價 3.3萬/坪,流標
2拍,2025/4/29,總底價 107.2萬,保證金 21.5萬,坪單價 2.7萬/坪,流標
3拍,2025/5/20,總底價 85.8萬,保證金 17.2萬,坪單價 2.1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7)
1.
本件土地432地號係拍賣應有部分,有無約定分管契約不明,拍定後不點 交。
2.
432地號其上有數建物坐落(門牌號碼為定遠29號,另有無門牌鐵皮屋)。
3.
本件僅拍賣土地,其上建物不在本件拍賣範圍,且佔有使用土地權源不明,拍定後須自行解決土地使用關係,請應買人注意。
4.
本件拍賣土地使用分區為依土地登記謄本記載為「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惟本件拍賣土地之實際土地使用分區管制之規定及開發限制,請應 買人自行洽屏東縣政府城鄉發展處等相關機關詢問,俾決定是否應買,拍 定後不得以此為理由請求撤銷拍定。
5.
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就其共有之標 的到場應買拍得,則該標的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六、本件拍賣標的432地號土地上之建物,如建物權利人符合土地法第104條、 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則有優先承買權,請應買人及共有人注意。
6.
本件拍定後需調查有無優先權人行使優先權,待無人行使優先權後始通知 拍定人繳交尾款,此項調查優先權人之程序恐需時甚久,請應買人注意。
7.
又若有優先承買權爭議,係屬實體爭執事項,需另訴解決,且須俟該異議 之訴判決確定後,本院再依訴訟結果通知勝訴一方繳納價金,並核發權利 移轉證書,請應買人注意,相關風險自行承擔。
土地增值 (1)
1.
屏東縣 里港鄉 定國段 432地號
666.5 m2 × (1/5) × 3,200 元 - 85.8 萬元
= -43.1萬元
鄰近待拍
2025/7/1
1拍 點交
100.5 坪 / 580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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