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法院 112助平136三

澎湖縣白沙鄉赤崁西段698地號

特拍 不點交 待拍
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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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0/17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11/11 週二 下午 02:5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3.6
保證金:
4.7
總坪數:
80.8
坪單價:
0.3萬/坪
持分地坪:
80.8 坪
總現值:
34.7 萬
拍後增值:
11.2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一般農業區 農牧用地
王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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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澎湖縣 白沙鄉 赤崁西段 698地號,面積 534.5 m2,持分 1/2,23.6 萬
(一般農業區 農牧用地)
拍賣紀錄 (5)
1拍,2025/4/15,總底價 46萬,保證金 9.2萬,坪單價 0.6萬/坪,流標
2拍,2025/5/6,總底價 36.8萬,保證金 7.4萬,坪單價 0.5萬/坪,流標
3拍,2025/6/24,總底價 29.4萬,保證金 5.9萬,坪單價 0.4萬/坪,停拍
應買,2025/6/25~2025/9/24,總底價 29.4萬,保證金 5.9萬,坪單價 0.4萬/坪,流標
停拍,2025/9/18,停拍
法院筆錄 (4)
1.
1.拍賣之不動產均無抵押權設定。2.本件拍賣之標別
2.
8土地均查無三七五租約登 記。3.拍賣土地現況:詳如備考欄所載。4.本件拍賣土地應有部分,倘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 先承買權。惟標別
3.
4主張優先承買權人之共有人,須就其擁有應有部分之標的一併行使,不得僅 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但主張優先承買之共有人就其餘部分標的因無應有部分,而不得行使優先 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部分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5.本件拍賣土地之應有部分,倘非 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惟地上建物所有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 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 第 1 項規定者,有優於土地共有人之優先承買權。6.本件拍賣標別
4.
8土地為農業發 展條例第3 條第11款所指之耕地。私法人、或合法登記之寺廟,除符合該條例第33條但書之規定 外,不得應買或承受。如符合上開但書規定者,應將相關許可證明文件附於投標書。7.優先承買權 人未依通知於限期內繳足價金者,視為放棄優先承買。
土地增值 (1)
1.
澎湖縣 白沙鄉 赤崁西段 698地號
534.5 m2 × (1/2) × 1,300 元 - 23.6 萬元
= 11.2萬元
鄰近待拍
2025/10/28
1拍 點交
1.7 坪 / 10 萬
2025/10/28
1拍 不點交
4.6 坪 / 26 萬
2025/10/28
1拍 點交
5.8 坪 / 33 萬
2025/11/11
特拍 不點交
9 坪 / 10.8 萬
2025/11/11
特拍 點交
47.2 坪 / 19.5 萬
2025/11/11
特拍 點交
475.9 坪 / 139.3 萬
2025/11/11
特拍 不點交
116 坪 / 41 萬
2025/11/11
特拍 點交
88.9 坪 / 27.7 萬
2025/11/11
特拍 不點交
26 坪 / 9.2 萬
2025/11/11
特拍 點交
73 坪 / 19.5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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