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法院 113恒91776

高雄市阿蓮區青安段493地號

2拍 不點交 停拍 清償
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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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4/24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5/21 週三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52
保證金:
50.4
總坪數:
32.1
坪單價:
7.8萬/坪
持分地坪:
32.1 坪
總現值:
117.9 萬
拍後增值:
-134.1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胡菱如
胡菱如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房屋
地 址:高雄市三民區澄清路455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高雄市 阿蓮區 青安段 493地號,面積 249.1 m2,持分 1/6,100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2.
高雄市 阿蓮區 青安段 494地號,面積 387.9 m2,持分 1/6,152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拍賣紀錄 (2)
1拍,2025/4/23,總底價 315萬,保證金 63萬,坪單價 9.8萬/坪,流標
停拍,2025/5/16,停拍
法院筆錄 (4)
1.
據地政人員於民國114年2月14日指界時陳稱本件493地號土地有三層樓房、磚造 鐵皮頂蓋二層樓房及磚造平房等三棟建物(門牌號碼各為民生路660巷6號、8號 及10號)座落其上,494地號土地則坐落有二棟三層樓房(共用門牌號碼民生路660巷1號)及後方一棟新建樓房(門牌號碼為民生路660巷7號),另部分土地為民生 路660巷之巷道,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2.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拍定後抵押權塗銷。
3.
本件土地均拍賣應有部分,其上之建物均不在本件拍賣範圍內,拍定後均 不點交,共有人對該拍賣標的有優先承購權。如共有人僅就其中部分拍賣標的 行使優先購買權時,拍定人或承買人不得拒絕買受其餘部分。又如共有人主張 優先購買,於依同樣條件繳足價金時,該部分原拍定之解除條件成就,失其效 力。另本件拍賣之標的係債務人所有不動產之應有部分,如拍定後或拍定前, 經法院形成判決或其他變更所有權狀態(如經分割共有物、分割遺產訴訟判決確 定或依家事事件法就分割遺產調(和)解成立者等),本院於拍定後仍得撤銷拍 定,請投標人注意。 六、如有土地法第104條規定之地上權人、典權人、承租人,或民法第426條之2 規定之承租人,就土地有優先承買權。如符合,請檢具相關文件,向本院主張 優先承買。
4.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 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土地增值 (2)
1.
高雄市 阿蓮區 青安段 493地號
249.1 m2 × (1/6) × 11,100 元 - 100 萬元
= -53.9萬元
2.
高雄市 阿蓮區 青安段 494地號
387.9 m2 × (1/6) × 11,100 元 - 152 萬元
= -80.2萬元
鄰近待拍
2025/7/1
2拍 不點交
144.9 坪 / 47.7 萬
2025/6/18
2拍 不點交
71.4 坪 / 432 萬
2025/6/18
3拍 不點交
0.3 坪 / 0.7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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