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金拍 114橋金職卯94

高雄市阿蓮區九鬮段504-23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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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5/29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6/2 ~ 2025/09/01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60.8
保證金:
12.2
總坪數:
9.4
坪單價:
6.4萬/坪
持分地坪:
9.4 坪
總現值:
29 萬
拍後增值:
-31.8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特定農業區 甲種建築用地
陳春壽
陳春壽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經紀有限公司
地 址:高雄市苓雅區大順三路183-2號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高雄市 阿蓮區 九鬮段 504-23地號,面積 156 m2,持分 1/5,60.8 萬
(特定農業區 甲種建築用地)
拍賣紀錄 (3)
1拍,2025/4/9,總底價 95萬,保證金 19萬,坪單價 10.1萬/坪,流標
2拍,2025/5/7,總底價 76萬,保證金 15.2萬,坪單價 8.1萬/坪,流標
3拍,2025/5/28,總底價 60.8萬,保證金 12.2萬,坪單價 6.4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11)
1.
如備註。
2.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3.
應買價額合計新台幣:陸拾萬捌仟元,以應買書狀最先到達本公司或法院者為優先,如無法分辨先後時,以抽籤決定。
4.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5.
本件標的土地於民國113年12月5日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據地政人員指界稱,504─23地號土地上有建物數棟占用,另有部分為空地;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六、本件係拍賣不動產之應有部分,且查無約定分管標的,拍定後不點交;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購權。如上列拍賣標的之不動產,業經分割共有物、分割遺產訴訟判決確定或依家事事件法就分割遺產調(和)解成立者,執行法院於拍定後仍得撤銷拍定,請應買人注意。
6.
504─23地號土地其上之建物所有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第1項前段或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前段之規定,就拍賣土地有優先購買權,得於拍定後檢附證明文件行使優先購買權,且優先購買順位在土地共有人前。如就優先購買權之次序及存否有異議,應以實體確定判決為準。
7.
504─23地號土地上之建物均不在拍賣範圍,拍定後不點交。
8.
504─23地號土地未經解除套繪管制不得辦理分割,其上已提供興建農舍,該農舍之所有權人對本拍賣標的有優先承購權。
9.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10.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11.
公司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
土地增值 (1)
1.
高雄市 阿蓮區 九鬮段 504-23地號
156 m2 × (1/5) × 9,300 元 - 60.8 萬元
= -31.8萬元
鄰近待拍
2025/7/8
3拍 不點交
151.4 坪 / 576 萬
2025/7/8
3拍 不點交
2.2 坪 / 6.4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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