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法院 113誠28060

新北市雙溪區柑腳段盤山坑小段210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停拍 減價拍賣
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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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6/16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6/20 ~ 2025/09/19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35.2
保證金:
7.1
總坪數:
195.6
坪單價:
0.2萬/坪
持分地坪:
195.6 坪
總現值:
22 萬
拍後增值:
-13.2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 林業用地
陳潔于
陳潔于
法拍專員
經紀業:鑫享居
地 址:北市南港區南港路二段60巷16號13-6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新北市 雙溪區 柑腳段盤山坑小段 210地號,面積 9,874 m2,持分 1/24,9.6 萬
(山坡地保育區 林業用地)
2.
新北市 雙溪區 柑腳段盤山坑小段 107地號,面積 2,821 m2,持分 1/12,25.6 萬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拍賣紀錄 (4)
1拍,2025/4/15,總底價 55萬,保證金 11萬,坪單價 0.3萬/坪,流標
2拍,2025/5/13,總底價 44萬,保證金 8.8萬,坪單價 0.2萬/坪,流標
3拍,2025/6/10,總底價 35.2萬,保證金 7.1萬,坪單價 0.2萬/坪,流標
停拍,2025/9/12,停拍
法院筆錄 (10)
1.
他項權利設定情形:無。
2.
民國113年9月25日履勘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
3.
210地號土地位於雙 溪區盤山坑6號建物西北方約380公尺處之土地,使用現況為雜木林,無路可 達;
4.
107地號土地位於雙溪區盤山坑13號建物東北方約225公尺處之土地, 使用現況部分為雜木林,部分為產業道路。地政機關指界位置僅供參考,相關 界址及占用情形應以實際測量結果為準。本件標的物之土地使用分區均為山坡 地保育區,其開發使用所受之相關法令限制請應買人自行查明。另本件拍賣之 標的均僅包含土地之應有部分,其上之地上物等均不在本件拍賣範圍內,又道 路部分之土地是否成立公用地役關係不明,拍定後之法律關係均須由拍定人自 理,請應買人注意,拍定後不點交。
5.
本件拍賣之不動產,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 則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主張優先承買之共有人就部分標的因無應有部 分,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部分標的不得拒絕買受 (或承受)。
6.
本件拍賣標的之應有部分,倘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惟地 上建物所有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規定者,有優於土 地共有人之優先承買權。
7.
本件拍賣土地之耕作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7條第1項或民法第460條之1第1 項規定,就該土地有優先承買權。 六、本件拍定後需調查優先承買權人是否優先承買,有時耗時甚久,請應買人 斟酌,並待優先承買權確定後,本院另行通知,拍定人再行繳納剩餘價金(勿先 行繳納),本院始得依法核發權利移轉證書,請應買人特別注意。
8.
本件標的107地號土地,依農業發展條例第16條前段規定,每宗耕地分割後 每人所得面積未達○點二五公頃者,不得分割。請應買人注意。
9.
依農業發展條例第33條規定,私法人不得承受耕地。但符合第34條規定之 農業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取得許可者,不在此限。得承受 耕地之私法人應買時應提出許可之證明文件。
10.
應買價額合計新台幣:352,000元。
土地增值 (2)
1.
新北市 雙溪區 柑腳段盤山坑小段 210地號
9,874 m2 × (1/24) × 340 元 - 9.6 萬元
= 4.4萬元
2.
新北市 雙溪區 柑腳段盤山坑小段 107地號
2,821 m2 × (1/12) × 340 元 - 25.6 萬元
= -17.6萬元
鄰近待拍
2025/10/8
3拍 不點交
100.8 坪 / 13.1 萬
2025/10/1
特拍 不點交
100.8 坪 / 21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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