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法院 113誠4193

新北市金山區永興段612地號

特拍 點交 待拍
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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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9/19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10/14 週二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00.3
保證金:
20.1
總坪數:
437.7
坪單價:
0.2萬/坪
持分地坪:
437.7 坪
總現值:
131.7 萬
拍後增值:
31.4 萬
使用分區/類別:
農業區
陳潔于
陳潔于
法拍專員
經紀業:鑫享居
地 址:北市南港區南港路二段60巷16號13-6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6)
1.
新北市 金山區 永興段 612地號,面積 658.2 m2,持分 1/8,5.7 萬
(農業區 )
2.
新北市 金山區 永興段 613地號,面積 1,796 m2,持分 1/8,15.4 萬
(農業區 )
3.
新北市 金山區 永興段 629地號,面積 2,209.7 m2,持分 1/8,19 萬
(農業區 )
4.
新北市 金山區 永興段 634地號,面積 2,649.4 m2,持分 1/8,23.1 萬
(農業區 )
5.
新北市 金山區 永興段 652地號,面積 2,891.5 m2,持分 1/8,25.2 萬
(農業區 )
6.
新北市 金山區 永興段 679地號,面積 1,372 m2,持分 1/8,11.9 萬
(農業區 )
拍賣紀錄 (5)
1拍,2025/4/15,總底價 195萬,保證金 39萬,坪單價 0.6萬/坪,流標
2拍,2025/5/13,總底價 156萬,保證金 31.2萬,坪單價 0.4萬/坪,流標
3拍,2025/6/10,總底價 125萬,保證金 25萬,坪單價 0.3萬/坪,流標
應買,2025/6/20~2025/9/19,總底價 125萬,保證金 25萬,坪單價 0.3萬/坪,停拍
停拍,2025/9/11,停拍
法院筆錄 (11)
1.
他項權利設定情形:無。
2.
民國113年3月11日履勘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
3.
612地號土地位於金 山區濆水51號建物東南方約107公尺處之土地,使用現況為部分種植有農作物;
4.
613地號土地位於金山區濆水51號建物東南方約133公尺處之土地,使用現 況為部分種植有農作物;
5.
629地號土地位於金山區濆水51號建物東南方約2 36公尺處之土地,使用現況為雜木林;
6.
634地號土地位於金山區濆水51號 建物東南方約114公尺處之土地,使用現況部分為雜木林,部分種植有農作物;
7.
652地號土地位於金山區濆水51號建物東南方約166公尺處之土地,使用現 況部分為雜木林,部分種植有農作物;
8.
679地號土地位於金山區濆水51號 建物東南方約221公尺處之土地,使用現況為雜木林。地政機關指界位置僅供參 考,相關界址及占用情形應以實際測量結果為準。本件執行標的依都市計畫土 地使用分區為「北海岸風景特定區計畫」「農業區」,其開發使用所受之相關 法令限制請應買人自行查明。另本件拍賣之標的僅包含土地之應有部分,其上之建物、地上物等均不在本件拍賣範圍內,又道路部分之土地是否成立公用地 役關係不明,拍定後之法律關係均須由拍定人自理,請應買人注意,拍定後不 點交。
9.
本件拍賣之不動產,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 則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主張優先承買之共有人就部分標的因無應有部 分,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部分標的不得拒絕買受 (或承受)。
10.
本件拍賣標的之應有部分,倘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惟地 上建物所有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規定者,有優於土 地共有人之優先承買權。
11.
本件拍賣土地之耕作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7條第1項或民法第460條之1第1 項規定,就該土地有優先承買權。 六、本件拍定後需調查優先承買權人是否優先承買,有時耗時甚久,請應買人 斟酌,並待優先承買權確定後,本院另行通知,拍定人再行繳納剩餘價金(勿先 行繳納),本院始得依法核發權利移轉證書,請應買人特別注意。
土地增值 (6)
1.
新北市 金山區 永興段 612地號
658.2 m2 × (1/8) × 910 元 - 5.7 萬元
= 1.8萬元
2.
新北市 金山區 永興段 613地號
1,796 m2 × (1/8) × 910 元 - 15.4 萬元
= 5萬元
3.
新北市 金山區 永興段 629地號
2,209.7 m2 × (1/8) × 910 元 - 19 萬元
= 6.1萬元
4.
新北市 金山區 永興段 634地號
2,649.4 m2 × (1/8) × 910 元 - 23.1 萬元
= 7萬元
5.
新北市 金山區 永興段 652地號
2,891.5 m2 × (1/8) × 910 元 - 25.2 萬元
= 7.7萬元
6.
新北市 金山區 永興段 679地號
1,372 m2 × (1/8) × 910 元 - 11.9 萬元
= 3.7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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