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180土地查封時,據地政人員稱為雜木林,未一併估價 拍賣,土地使用現況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3.
828土地查封時,據地政人員稱部分種植香蕉,部 分為雜木林,均未一併估價拍賣,土地使用現況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4.
946土地查封時,據地政人員稱其上雜草叢生,土地使用 現況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5.
本件分2標,按各標順序依次開標,於賣得價金已足清償本件債權總額及執行費時,後順 序之各標即停止拍賣,如有投標亦不拍定,縱拍定亦得撤銷拍定,債務人如於拍賣期日準時 到場,得指定各標之開標順序,如未準時到場,則由本院依前述方法順序開標。
6.
本標土地為耕地,私法人除符合農業發展條例第33及34條之規定外,不得應買或承受。 六、拍定後拍賣標的抵押權均塗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