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金拍 114南金職亥163甲

臺南市龍崎區崎頂段324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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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6/5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6/9 ~ 2025/09/08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3.8
保證金:
4.8
總坪數:
381.9
坪單價:
0.1萬/坪
持分地坪:
381.9 坪
總現值:
26.5 萬
拍後增值:
2.8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施惠薰
施惠薰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有限公司北高雄
地 址:高雄市鼓山區裕誠路2196號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6)
1.
臺南市 龍崎區 崎頂段 324地號,面積 373 m2,持分 1/12,0.6 萬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2.
臺南市 龍崎區 崎頂段 325地號,面積 490 m2,持分 1/12,0.6 萬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3.
臺南市 龍崎區 崎頂段 325-1地號,面積 12,235 m2,持分 1/12,19.2 萬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4.
臺南市 龍崎區 崎頂段 326地號,面積 213 m2,持分 1/12,0.6 萬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5.
臺南市 龍崎區 崎頂段 327地號,面積 1,319 m2,持分 1/12,2 萬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6.
臺南市 龍崎區 崎頂段 327-1地號,面積 519 m2,持分 1/12,0.6 萬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拍賣紀錄 (3)
1拍,2025/4/23,總底價 37萬,保證金 7.4萬,坪單價 0.1萬/坪,流標
2拍,2025/5/14,總底價 29.6萬,保證金 6萬,坪單價 0.1萬/坪,流標
3拍,2025/6/4,總底價 23.8萬,保證金 4.8萬,坪單價 0.1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10)
1.
本件拍賣標的於民國113年10月23日現場查封時,經會同地政人員指出應查封土地之位置及範圍,依地政人員指界所示,編號1至6土地相鄰,均無路可達,僅能從地政提供之航照圖顯示為雜樹林。又據鑑價報告所載,編號1至6土地等地勢起伏不平,地形呈不規則形,無路可通達,現況為雜竹雜木林。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2.
應買價額合計新台幣:貳拾參萬柒仟陸佰元,以應買書狀最先到達本公司或法院者為優先,如無法分辨先後時,以抽籤決定。
3.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4.
本件拍賣土地為農業發展條例所稱之耕地,應受農業發展條例等相關法令之限制。又農業發展條例第33條規定:「私法人不得承受耕地。但符合第三十四條規定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所機構經取得許可者,不在此。」,請投標人及承受人注意。如投標人或承受人係屬該條例所稱之私法人,需檢附或於開標前提出經許可取得耕地之證明文件附於投標書後。至投標人或承受人如因資格不符或證件不實或因法令限制,致無法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者,應自行負責。六、本件僅就土地應有部分拍賣,共有人間有無分管契約不明,投標人請自行查證,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對該拍賣標的有優先承購權,若由共有人之一應買,其他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共有人主張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剩餘之部分不得拒絕購買或承受。
5.
又本件拍賣之標的係債務人所有不動產之應有部分,如拍定後或拍定前,經法院形成判決或其他變更所有權狀態(如經分割共有物、分割遺產訴訟判決確定或依家事事件法就分割遺產調(和)解成立者等),本公司及法院於拍定後仍得撤銷拍定,請投標人注意。
6.
買受人應自行查明本件不動產之規約、分管情形,及是否有積欠公共基金、工程受益費、重劃工程費、差額地價或其他稅捐、費用。買受後應自行處理相關事務,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本公司及法院處理。
7.
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拍賣物,無物之瑕疵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8.
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移轉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而爭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9.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人應自行注意。
10.
公司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
土地增值 (6)
1.
臺南市 龍崎區 崎頂段 324地號
373 m2 × (1/12) × 210 元 - 0.6 萬元
= 0萬元
2.
臺南市 龍崎區 崎頂段 325地號
490 m2 × (1/12) × 210 元 - 0.6 萬元
= 0.2萬元
3.
臺南市 龍崎區 崎頂段 325-1地號
12,235 m2 × (1/12) × 210 元 - 19.2 萬元
= 2.2萬元
4.
臺南市 龍崎區 崎頂段 326地號
213 m2 × (1/12) × 210 元 - 0.6 萬元
= -0.3萬元
5.
臺南市 龍崎區 崎頂段 327地號
1,319 m2 × (1/12) × 210 元 - 2 萬元
= 0.3萬元
6.
臺南市 龍崎區 崎頂段 327-1地號
519 m2 × (1/12) × 210 元 - 0.6 萬元
= 0.3萬元
鄰近待拍
2025/6/17
1拍 不點交
520 坪 / 120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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