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本件建物曾為商場櫃位,位於中英大樓內,後因失火毀損,至今仍未修復,現為廢墟,經 臺中市政府封閉禁止使用,且因樓層隔間均已燒毀,致本件建物之確切位置無從辨識,故於拍 定後不點交。中英大樓社區之每月管理費為每坪新台幣40元。
3.
本件係拍賣區分所有建物之專有部分,如其基地之所有人符合民法物權編施行法第8條之5 第5項規定,無區分所有建物之專有部分,則該基地所有人有優先承買權,惟該基地所有人主張 優先承買權時,須同時向本院提出相關文件證明其有優先承買權及其得優先承買之範圍。應買 人若對優先承買權有所爭議,則應另循訴訟程序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