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法院 113儉29532

苗栗縣泰安鄉清安段223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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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7/15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7/22 ~ 2025/10/21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53.6
保證金:
30.8
總坪數:
2,868.3
坪單價:
0.1萬/坪
持分地坪:
2,868.3 坪
總現值:
123.3 萬
拍後增值:
-30.3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陳廣田
陳廣田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群義房屋 尚順加盟店 金莎房屋仲介有限公司
地 址:苗栗縣頭份市尚順路3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苗栗縣 泰安鄉 清安段 223地號,面積 9,482 m2,持分 1/1,153.6 萬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拍賣紀錄 (3)
1拍,2025/5/8,總底價 240萬,保證金 48萬,坪單價 0.1萬/坪,流標
2拍,2025/6/5,總底價 192萬,保證金 38.4萬,坪單價 0.1萬/坪,流標
3拍,2025/7/10,總底價 153.6萬,保證金 30.8萬,坪單價 0.1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7)
1.
本院於113年12月9日現場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稱:依航照圖顯示223地號 現況為雜樹林,道路崎嶇車輛難以到達,惟仍應以實測為準。
2.
本院不負責鑑界及複丈事宜,請應買人自行注意查証及確認實際範圍。
3.
本件土地因道路崎嶇車輛難以到達,應買後不點交。
4.
上開不動產1宗應買。
5.
應買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536,000元。
6.
本件不動產有抵押權設定,應買後全部塗銷。
7.
本件應買標的中使用地類別為農牧用地者,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 之耕地,私法人或依監督寺廟條例辦妥登記之寺廟不得應買,但符合同條 例第33條但書規定者,不在此限,惟應於應買時提出同條例第34條第2項所 定之證明文件。六、本件土地係原住民保留地,依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應 買人必須具備原住民身分,並請於應買時提出證明文件(戶籍謄本),請 應買人自行注意。
土地增值 (1)
1.
苗栗縣 泰安鄉 清安段 223地號
9,482 m2 × (1/1) × 130 元 - 153.6 萬元
= -30.3萬元
鄰近待拍
2025/8/12
2拍 點交
45.2 坪 / 136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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