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3實153985

臺南市佳里區塭子內段252地號

3拍 不點交 待拍
121.6
  • 76 點閱
  • 0 列管
  • 2025/6/5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6/24 週二 上午 09: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21.6
保證金:
24.4
總坪數:
52.2
坪單價:
2.3萬/坪
持分地坪:
52.2 坪
總現值:
82.9 萬
拍後增值:
-38.7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施惠薰
施惠薰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有限公司北高雄
地 址:高雄市鼓山區裕誠路2196號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臺南市 佳里區 塭子內段 252地號,面積 3,957 m2,持分 9/230,115.2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2.
臺南市 佳里區 塭子內段 252-1地號,面積 456 m2,持分 9/230,6.4 萬
(鄉村區 交通用地)
拍賣紀錄 (2)
1拍,2025/5/6,總底價 190萬,保證金 38萬,坪單價 3.6萬/坪,流標
2拍,2025/6/3,總底價 152萬,保證金 30.4萬,坪單價 2.9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4)
1.
查封時,經地政人員指明土地位置及範圍,現況:編號1土地部分空地、部 分坐落數棟未保存登記建物,編號2土地為道路。編號1土地上建物與土地 間占有使用法律關係不明,拍定後不影響原有法律關係,上開情形應買人 請自行查證,拍定後均不點交。
2.
係拍賣應有部份,若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共有人主 張優先承買時,應就有優先權之部分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 為之,拍定人不得拒絕買受剩餘部分。
3.
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 重測或複丈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 得以面積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賣。 六、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 移轉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 否而爭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4.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 第51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 書,應買人應自行注意。
土地增值 (2)
1.
臺南市 佳里區 塭子內段 252地號
3,957 m2 × (9/230) × 4,800 元 - 115.2 萬元
= -40.9萬元
2.
臺南市 佳里區 塭子內段 252-1地號
456 m2 × (9/230) × 4,800 元 - 6.4 萬元
= 2.2萬元
鄰近待拍
2025/6/17
2拍 不點交
32.1 坪 / 238 萬
2025/7/1
3拍 不點交
12 坪 / 8.3 萬
2025/6/25
特拍 不點交
10.9 坪 / 32.4 萬

相關售屋案件



以上資料由司法院台南市佳里區法拍屋公告整理而成,若有遺誤概以法院為準,本站不負任何相關責任。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