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法院 113禹57820

新竹縣新豐鄉後湖段坡子頭小段271地號

特拍 不點交 待拍
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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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9/9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10/8 週三 上午 09: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72
保證金:
34.4
總坪數:
28.1
坪單價:
6.1萬/坪
持分地坪:
28.1 坪
總現值:
66.8 萬
拍後增值:
-105.3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特定農業區 甲種建築用地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新竹縣 新豐鄉 後湖段坡子頭小段 271地號,面積 1,484 m2,持分 300/4800,172 萬
(特定農業區 甲種建築用地)
拍賣紀錄 (4)
1拍,2025/5/14,總底價 336萬,保證金 67.2萬,坪單價 12萬/坪,流標
2拍,2025/6/25,總底價 268.8萬,保證金 53.8萬,坪單價 9.6萬/坪,流標
3拍,2025/7/30,總底價 215萬,保證金 43萬,坪單價 7.7萬/坪,流標
應買,2025/8/6~2025/11/5,總底價 215萬,保證金 43萬,坪單價 7.7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9)
1.
本院於民國113年12月17日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據地政人員指界稱本件 拍賣土地上有新豐鄉坡頭村坡子頭130號三合院及一廁所占用,其餘部分為空 地,前開地上物均非本件拍賣範圍,使用本件土地之法律關係不明,拍定後應 自行解決相關法律問題。實際位置以實測為準。以上等情,本院不為實體認 定,請投標人先行注意查證。
2.
本件拍賣土地未經鑑界等程序,請自行確認拍賣土地之實際範圍、使用現 況及通行權限制等情事,拍定後如認有鑑界或測量之必要,應以自己之費用向 地政機關等申請,本院不代為處理;如經測量確認有墳墓、建物或其他地上物 (均不在拍賣之列)坐落,其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
3.
本件不動產係拍賣應有部分,惟共有人間有無分管約定不明,拍定後不點 交。
4.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5.
本件不動產未設定抵押權。
6.
優先承買權:一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則其餘 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二本件土地上之建物所有權人(除債務人外),若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 426條之2之規定者,並提出相關證明資料到院,有優於共有人之優先承買權。 六、本件拍賣土地依土地登記謄本一般註記事項記載:「依地籍圖計算之面積 與登記面積不符,尚在處理中,實際面積以土地複丈結果為準。」(依103年1月9日新竹縣政府地測字第1030002543號函辦理)對於面積爭議乙節,本院已先 行告知,不得於拍定後據此請求撤銷拍定,請投標人注意。
7.
如有疑義可洽詢承辦股或由本院總機(03-
8.
轉訴訟輔導科(分機120
9.
土地增值 (1)
1.
新竹縣 新豐鄉 後湖段坡子頭小段 271地號
1,484 m2 × (300/4800) × 7,200 元 - 172 萬元
= -105.3萬元
鄰近待拍
2025/9/26
3拍 部分點交
56.4 坪 / 364.8 萬
2025/9/24
特拍 不點交
44.9 坪 / 34.6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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