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應買價額合計新台幣:貳仟陸佰陸拾柒萬陸仟元,以先行具狀應買者得標。
5.
109─2地號土地應有部分,108地號土地現為柏油道路,109─2地號土地上有種植荔枝果樹,債務人購入時已有種植,有無分管使用不明,於拍定後不點交。六、本件拍賣土地使用分區:108地號土地為一般農業區交通用地,109─2地號土地為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
6.
本件拍賣之109─2地號土地上作物荔枝樹(權利範圍:3分之
7.
之價值,已列入土地價格中,就實際數量應買人請自行查證,數量如有增減,應買人、債權人、債務人等均不能請求增減價金。
8.
共有人有優先承買之權,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應就其共有之土地全部承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