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金拍 114南金職亥207

臺南市白河區馬稠後段313-1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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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6/12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6/16 ~ 2025/09/15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41.6
保證金:
8.4
總坪數:
24.9
坪單價:
1.7萬/坪
持分地坪:
24.9 坪
總現值:
56.7 萬
拍後增值:
15.1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南市 白河區 馬稠後段 313-1地號,面積 740 m2,持分 1/9,41.6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拍賣紀錄 (3)
1拍,2025/4/30,總底價 65萬,保證金 13萬,坪單價 2.6萬/坪,流標
2拍,2025/5/21,總底價 52萬,保證金 10.4萬,坪單價 2.1萬/坪,流標
3拍,2025/6/11,總底價 41.6萬,保證金 8.4萬,坪單價 1.7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5)
1.
查封時,據地政指界人員稱:系爭土地部分為空地、雜樹林,部分土地上有門牌內角10號未保存登記建物坐落,上開建物占有之法律關係不明,不在拍賣範圍內,拍定後不影響原有法律關係,請應買人自行查證,拍定後不點交。
2.
應買價額合計新台幣:肆拾壹萬陸仟元,以應買書狀最先到達本公司或法院者為優先,如無法分辨先後時,以抽籤決定。
3.
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4.
系爭土地上之建物所有權人(債務人除外),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規定有優先承買權,惟主張優先承買權時,應併同提出其占有使用土地之法律關係證明文件。六、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人應自行注意。
5.
公司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C
土地增值 (1)
1.
臺南市 白河區 馬稠後段 313-1地號
740 m2 × (1/9) × 6,900 元 - 41.6 萬元
= 15.1萬元
鄰近待拍
2025/6/18
1拍 不點交
46.4 坪 / 150 萬
2025/6/18
1拍 不點交
99.4 坪 / 45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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