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本件標的查封時,據地政人員稱,泥火山段264地號上除有富里鄉羅山村羅山120之2號房屋 (未辦保存登記建物)座落,尚有一貨櫃,占用土地使用權源不明,並未一併查封拍賣, 買受人應自理其權利義務之法律關係,264地號土地拍定後不點交。另在場人郭玉?陳稱, 房屋係自住,無出租,以前做民宿使用,拍定後點交。
3.
本件查封11建號,因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於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 證書辦理所有移轉登記,若前開建物被主管機關認定為違章建築,則有被拆除之風險,此 風險由拍定人自行負擔。另根據測量成果圖指出,該建物測量總面積共計266.96平方公 尺,其中19.46平方公尺占用鄰地262地號(國有土地),4.93平方公尺占用鄰地268地號 (國有土地),占用使用權源不明,拍定後之占用責任由拍定人自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