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金拍 114南金職亥219

臺南市善化區大同段1022地號

3拍 不點交 待拍
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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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6/2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6/18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3.3
保證金:
4.7
總坪數:
6.9
坪單價:
3.4萬/坪
持分地坪:
6.9 坪
總現值:
28.7 萬
拍後增值:
5.4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鄉村區 交通用地
施惠薰
施惠薰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有限公司北高雄
地 址:高雄市鼓山區裕誠路2196號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臺南市 善化區 大同段 1022地號,面積 239.1 m2,持分 3/54,14 萬
(鄉村區 交通用地)
2.
臺南市 善化區 大同段 1023地號,面積 171.2 m2,持分 3/54,9.3 萬
(鄉村區 交通用地)
拍賣紀錄 (2)
1拍,2025/5/7,總底價 32萬,保證金 6.4萬,坪單價 4.6萬/坪,流標
2拍,2025/5/28,總底價 27.3萬,保證金 5.5萬,坪單價 4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7)
1.
假扣押查封後,民國113年12月11日本案現場履勘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
2.
1023地號現均為道路。又本件係拍賣債務人所有土地之應有部分,共有人間有無分管契約不明,應買人請自行查證,拍定後均不點交。
3.
本件第一拍價格引用前案(112年度司執字第112027號)第三次拍賣底價。
4.
本件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分,共有人就各該共有之土地有優先承買權,主張優先承買之人須就其有優先權之部分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為之,且應按本拍賣同一條件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同一標之一部分行使;共有人主張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剩餘之土地不得拒絕購買或承受。六、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法院及本公司拍賣不負物之瑕疵擔保責任,拍定人不得以物之瑕疵為理由,請求撤銷拍定。投標人對於標的物請自行查明,審慎投標。
5.
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移轉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而爭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6.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人應自行注意。
7.
投標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C
土地增值 (2)
1.
臺南市 善化區 大同段 1022地號
239.1 m2 × (3/54) × 12,600 元 - 14 萬元
= 2.7萬元
2.
臺南市 善化區 大同段 1023地號
171.2 m2 × (3/54) × 12,600 元 - 9.3 萬元
= 2.7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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