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法院 114育2544

彰化縣和美鎮竹園段759地號

3拍 不點交 待拍
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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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6/9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7/3 週四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89.6
保證金:
17.9
總坪數:
19.5
坪單價:
4.6萬/坪
持分地坪:
19.5 坪
總現值:
58 萬
拍後增值:
-31.6 萬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彰化縣 和美鎮 竹園段 759地號,面積 110.3 m2,持分 11/192,6.4 萬
2.
彰化縣 和美鎮 竹園段 767地號,面積 58.1 m2,持分 1/1,83.2 萬
拍賣紀錄 (2)
1拍,2025/5/8,總底價 140萬,保證金 28萬,坪單價 7.2萬/坪,流標
2拍,2025/6/5,總底價 112萬,保證金 22.4萬,坪單價 5.7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3)
1.
據地政人員指稱759地號土地為彰新路四段160巷巷道,767地號土地上有泥作廁 所一間坐落,並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未懸掛門牌)部分占用,另據鑑價報告 所載,767地號地部分為空地,小部分為上開地上物占用。土地上建物及地上物 均非拍賣範圍,使用土地法律關係及實際範圍均由拍定人自理,請投標人注 意。本件759地號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有無分管約定不明,本件土地拍定後均 不點交。
2.
本件土地之編定使用分區及使用類別均為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日後有變 更之可能,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注意。
3.
本件如非共有人拍定,土地共有人得行使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 使優先承買權時,按原有持分比例共同承買。惟共有人之一應買得標,則其他 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但主張優先承買之共有人就其餘部分標的因無應有部 分,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或拍定人如不願意將非共有標的讓由共有人一 併承買時,共有人僅得就共有部分承買,其他標的仍歸拍定人或承受人買受。 六、如本件土地於本院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前經分割共有物判決確定,拍定人將 不能持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投標人投標前應自行查明前開事項 並承受相關風險。
土地增值 (2)
1.
彰化縣 和美鎮 竹園段 759地號
110.3 m2 × (11/192) × 9,000 元 - 6.4 萬元
= -0.7萬元
2.
彰化縣 和美鎮 竹園段 767地號
58.1 m2 × (1/1) × 9,000 元 - 83.2 萬元
= -30.9萬元
鄰近待拍
2025/6/25
1拍 不點交
9.4 坪 / 50 萬
2025/6/19
1拍 部分點交
45 坪 / 130 萬
2025/6/25
特拍 不點交
23.3 坪 / 19.6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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