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法院 114丙1042

彰化縣永靖鄉五汴段686地號

特拍 點交 待拍
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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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7/28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8/20 週三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65.9
保證金:
33.2
總坪數:
26.2
坪單價:
6.3萬/坪
持分地坪:
26.2 坪
總現值:
60.2 萬
拍後增值:
-105.7 萬
使用分區/類別:
梁宗豪
梁宗豪
法拍專員
經紀業:台灣不動產經紀業有限公司
地 址:彰化縣彰化市中央路184號12樓之7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彰化縣 永靖鄉 五汴段 686地號,面積 68.2 m2,持分 1/1,130.8 萬
2.
彰化縣 永靖鄉 五汴段 691地號,面積 183.6 m2,持分 1/10,35.1 萬
拍賣紀錄 (5)
1拍,2025/5/28,總底價 288萬,保證金 57.6萬,坪單價 11萬/坪,流標
2拍,2025/6/18,總底價 230.4萬,保證金 46.1萬,坪單價 8.8萬/坪,流標
3拍,2025/7/9,總底價 184.3萬,保證金 36.9萬,坪單價 7萬/坪,流標
應買,2025/7/14~2025/10/13,總底價 184.3萬,保證金 36.9萬,坪單價 7萬/坪,停拍
停拍,2025/7/24,停拍
法院筆錄 (6)
1.
據地政人員所指界,拍賣2筆土地相鄰,686地號土地上有建物(該建物非拍賣標 的),691地號土地為686地號通行至公共道路之通道或巷道。惟相關實際情形仍 請應買人自行查明為準。本件僅拍賣土地,地上建物不在拍賣範圍,拍定後不 點交。
2.
上開不動產2宗分別標價合併拍賣,以合計最高者得標(投標者應按編號逐 宗標價,並書明總金額)。
3.
土地之編定使用種類為特定農業區甲種建築用地。
4.
地上建物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應由拍定人自理,並承擔其風險。六、土地共有人得依本拍賣條件一併行使優先承買之權。但拍定人如不願意將 非共有標的即686地號土地讓由共有人一併承買,該共有人僅得就其共有部分即 691地號土地承買,686地號土地仍歸拍定人買受,如有此情形,其出入關係應 由拍定人自理。
5.
土地上之建物所有權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規定時,就 土地有優先承買之權,且其優先權優於該土地共有人。如就優先承買權存否爭 執並經起訴,須待訴訟確定,始得依訴訟結果核發權利移轉證書。
6.
土地所設定之抵押權於拍定後塗銷。
土地增值 (2)
1.
彰化縣 永靖鄉 五汴段 686地號
68.2 m2 × (1/1) × 6,900 元 - 130.8 萬元
= -83.7萬元
2.
彰化縣 永靖鄉 五汴段 691地號
183.6 m2 × (1/10) × 7,171 元 - 35.1 萬元
= -22萬元
鄰近待拍
2025/8/5
2拍 不點交
2.3 坪 / 64 萬
2025/8/5
2拍 不點交
58.8 坪 / 80 萬
2025/8/19
2拍 點交
59 坪 / 816 萬
2025/8/5
3拍 不點交
32.1 坪 / 160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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