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金拍 114南金職亥206

台南市楠西區楠油車43號

3拍 不點交 待拍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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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6/10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6/25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平房
總底價:
48
保證金:
9.6
總坪數:
7.4
坪單價:
6.5萬/坪
持分地坪:
48.4 坪
公告建坪:
7.4 坪
總現值:
28.8 萬
拍後增值:
-9.6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增建坪:
7.4 坪
其他內容:
1層
施惠薰
施惠薰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有限公司北高雄
地 址:高雄市鼓山區裕誠路2196號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南市 楠西區 鹿田段 319地號,面積 960.1 m2,持分 1/6,38.4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建物 (1)
1.
台南市楠西區楠油車43號,建號 37,持分 16667/100000,9.6 萬
一層:145.94 合計:145.94 (1層樓房)
拍賣紀錄 (2)
1拍,2025/5/14,總底價 75萬,保證金 15萬,坪單價 10.2萬/坪,流標
2拍,2025/6/4,總底價 60萬,保證金 12萬,坪單價 8.2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7)
1.
假扣押查封時,拍賣土地上有未保存登記建物,門牌為楠西區油車43號,據債務人母親稱建物為其居住使用;本案指界時,拍賣土地部分為空地、部分上坐落門牌油車43號之平房、部分為雜林,拍賣建物由債務人自用。土地及建物實際使用現況及有無其他使用上之限制,應買人請自行查證注意,本件僅就應有部分進行拍賣,共有人間有無訂立分管協議不明,應買人請自行查證,拍定後不點交。
2.
本件拍賣之不動產,係拍賣共有物應有部份,倘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依本拍賣條件履行之優先承買權,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聲明優先承買時,須就其所有應有部份之標的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共有人若就其所共有之不動產主張優先承買權時,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就剩餘之不動產不得拒絕購買或承受,請應買人特別注意。
3.
拍賣之建物,全部係未辦保存登記之建物,其面積以實際為準,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該建物是否得辦理第一次建物登記、是否為違章建築及是否會因違建而遭行政機關依法拆除,由拍定人自行向該管地政主管機關洽辦,本公司及法院不負擔保之責。如因違反建築法規遭主管機關認定為違章建築或因此依法拆除,均與本公司及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權責無關;本件係以建物現況拍賣,拍定後不得以面積不符而請求增減價金或撤銷拍定,請應買人特別注意。增建部份是否佔用鄰地,應買人應自行查證,如因佔用鄰地遭土地所有權人請求拆屋還地或請求不當得利,亦與本公司及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權責無涉。六、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本公司及法院拍賣,不負物之瑕疵擔保責任,拍定人不得以物之瑕疵請求撤銷拍定。應買人於投標前應先自行查明拍賣標的有無瑕疵,審慎投標。
4.
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或土地複丈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之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撤銷拍賣。
5.
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移轉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而爭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6.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人應自行注意。
7.
投標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
土地增值 (1)
1.
臺南市 楠西區 鹿田段 319地號
960.1 m2 × (1/6) × 1,800 元 - 38.4 萬元
= -9.6萬元
鄰近待拍
2025/6/25
1拍 不點交
37.5 坪 / 301 萬
2025/6/17
1拍 不點交
20.1 坪 / 200 萬
2025/6/18
特拍 不點交
4.6 坪 / 7.3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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