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金拍 114南金職亥334

臺南市楠西區埔尾段323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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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6/10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6/25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301
保證金:
60.2
總坪數:
37.5
坪單價:
8萬/坪
持分地坪:
37.5 坪
總現值:
167.4 萬
拍後增值:
-133.6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商業區
施惠薰
施惠薰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有限公司北高雄
地 址:高雄市鼓山區裕誠路2196號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臺南市 楠西區 埔尾段 323地號,面積 5.6 m2,持分 1/28,1 萬
(商業區 )
2.
臺南市 楠西區 埔尾段 321-2地號,面積 123.8 m2,持分 1/1,300 萬
(商業區 )
法院筆錄 (10)
2.
本件拍賣標的於民國114年3月5日現場查封時,經會同地政人員指出應查封土地之位置及範圍,依地政人員指界所示,拍賣編號1土地為空地,編號2土地部分為空地,上方有一旁建物拆除之部分,部分為雜草地。又據鑑價報告所載,拍賣編號1土地現為道路,編號2土地現為空地、部分雜草。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6.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7.
依使用分區證明書所載,編號
8.
2土地使用分區屬「商業區」。就上開土地之使用分區、使用地類別等,其開發使用是否受相關法令、法規之限制,及使用分區、使用地類別及管制規定等是否於拍賣過程中有所變更,請投標人自行查明。六、本件編號1土地僅就土地應有部分拍賣,共有人對該拍賣標的有優先承購權,若由共有人之一應買,其他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共有人主張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剩餘之部分不得拒絕購買或承受。
9.
又本件拍賣之標的係債務人所有不動產之應有部分,如拍定後或拍定前,經法院形成判決或其他變更所有權狀態(如經分割共有物、分割遺產訴訟判決確定或依家事事件法就分割遺產調(和)解成立者等),本公司及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於拍定後仍得撤銷拍定,請投標人注意。
10.
買受人應自行查明本件不動產之規約、分管情形,及是否有積欠公共基金、工程受益費、重劃工程費、差額地價或其他稅捐、費用。買受後應自行處理相關事務,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本公司及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處理。
11.
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拍賣物,無物之瑕疵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12.
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移轉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而爭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13.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人應自行注意。
15.
投標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
土地增值 (2)
1.
臺南市 楠西區 埔尾段 323地號
5.6 m2 × (1/28) × 13,500 元 - 1 萬元
= -0.7萬元
2.
臺南市 楠西區 埔尾段 321-2地號
123.8 m2 × (1/1) × 13,500 元 - 300 萬元
= -132.9萬元
鄰近待拍
2025/6/17
1拍 不點交
20.1 坪 / 200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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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坪 / 48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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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拍 不點交
4.6 坪 / 7.3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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