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金拍 113桃金職二155乙

桃園市新屋區新屋段後湖小段1692地號

3拍 不點交 待拍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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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6/9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6/25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34
保證金:
6.8
總坪數:
11.4
坪單價:
3萬/坪
持分地坪:
11.4 坪
總現值:
36 萬
拍後增值:
2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特定農業區 甲種建築用地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桃園市 新屋區 新屋段後湖小段 1692地號,面積 6,326 m2,持分 1/168,34 萬
(特定農業區 甲種建築用地)
拍賣紀錄 (2)
1拍,2025/5/14,總底價 53萬,保證金 11萬,坪單價 4.7萬/坪,流標
2拍,2025/6/4,總底價 42.4萬,保證金 8.5萬,坪單價 3.7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11)
1.
1692地號土地上有三合院占用(建物門牌新屋區後湖1號),部分為池塘。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2.
本件僅拍賣土地應有部分,且占有權源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3.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4.
設定他項權利使用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5.
優先承買權:
6.
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則依共有人之應有部分比例共同承買之。
7.
本件拍賣標的1692地號土地上之建物,若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之規定,並由主張優先承買權利之人提出相關文件證明者,則有優先承買權。六、本件拍定後需調查優先承買權人是否優先承買,有時耗時甚久,請應買人斟酌,並待優先承買權確定後,本公司另行通知,拍定人再行繳納剩餘價金(★勿先行繳納),法院始得依法核發權利移轉證書,請應買人特別注意。
8.
本件拍賣土地之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依土地登記謄本記載:1692地號為「特定農業區、甲種建築用地」,惟本件拍賣土地之實際土地使用分區管制之規定及開發限制,請應買人自行洽桃園市政府城鄉發展局等相關機關詢問,俾決定是否應買,拍定後不得以此為理由請求撤銷拍定。
9.
本件標的物分甲、乙標分別拍賣,如其中一標拍賣所得金額足以清償執行費用、依法優先扣繳之稅款及本件債權額時,其他各標縱達底標,亦不拍定;縱經拍定亦得撤銷。本件如債務人未事先指定開標順序時,則依各標順序依序開標,於拍賣所得之價金已足清償執行費用、依法優先扣繳之稅款及本件債權額時,其餘各標即不予拍定;縱經拍定亦得撤銷。
10.
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其面積應以重測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賣。
11.
刊登於網路之公告內容如與法院公告欄張貼之公告內容不符時,一律以法院公告欄張貼之拍賣公
土地增值 (1)
1.
桃園市 新屋區 新屋段後湖小段 1692地號
6,326 m2 × (1/168) × 9,551 元 - 34 萬元
= 2萬元
鄰近待拍
2025/6/18
1拍 不點交
45.4 坪 / 78 萬
2025/6/25
3拍 不點交
34.7 坪 / 41.7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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