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4賢18041

臺南市後壁區新東段555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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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7/9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7/10 ~ 2025/10/09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40.4
保證金:
8.1
總坪數:
27.8
坪單價:
1.5萬/坪
持分地坪:
27.8 坪
總現值:
45.9 萬
拍後增值:
5.5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施惠薰
施惠薰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有限公司北高雄
地 址:高雄市鼓山區裕誠路2196號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4)
1.
臺南市 後壁區 新東段 555地號,面積 31.7 m2,持分 1/24,0.7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2.
臺南市 後壁區 新東段 557地號,面積 123.4 m2,持分 1/3,19.2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3.
臺南市 後壁區 新東段 561地號,面積 140.2 m2,持分 4/45,4.5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4.
臺南市 後壁區 新東段 683地號,面積 442.9 m2,持分 1/12,16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拍賣紀錄 (3)
1拍,2025/5/27,總底價 63萬,保證金 12.6萬,坪單價 2.3萬/坪,流標
2拍,2025/6/17,總底價 50.4萬,保證金 10.1萬,坪單價 1.8萬/坪,流標
3拍,2025/7/8,總底價 40.4萬,保證金 8.1萬,坪單價 1.5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7)
1.
查封時,據地政指界人員稱:編號
2.
2土地現均為巷道;編號3土地現為空地; 編號4土地上有廢棄空屋,門牌為新港東143號、部分空地,另有新港東141-3號 可能部分佔用。上開建物占有之法律關係不明,不在拍賣範圍內,拍定後不影 響原有法律關係。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間有無分管契約不明,請應買人自 行查證,拍定後不點交。
3.
係拍賣應有部份,倘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按同一條件優先承買權;惟 共有人聲明優先承買時,須就其所有應有部分之標的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 一筆或數筆為之,但主張優先承買之共有人就其餘部分無應有部分,而不得行 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其餘部分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
4.
建物所權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規定,就基地坐落部分有優先承買權。惟 聲明優先承買時,應併同提出建物占有使用土地之法律關係證明文件;且上開 建物所有權人是否有土地法第104條規定之優先承買權,請投標人自行注意、查 證,嗣後如有爭議,以實體確定判決為準。 六、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 或土地複丈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以 面積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賣。
5.
依照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買受人就拍賣物之瑕疵無擔保請 求權,拍定後不得以物之瑕疵請求撤銷拍定。
6.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 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 人應自行注意。
7.
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 移轉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 有爭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土地增值 (4)
1.
臺南市 後壁區 新東段 555地號
31.7 m2 × (1/24) × 5,000 元 - 0.7 萬元
= 0萬元
2.
臺南市 後壁區 新東段 557地號
123.4 m2 × (1/3) × 5,000 元 - 19.2 萬元
= 1.4萬元
3.
臺南市 後壁區 新東段 561地號
140.2 m2 × (4/45) × 5,000 元 - 4.5 萬元
= 1.7萬元
4.
臺南市 後壁區 新東段 683地號
442.9 m2 × (1/12) × 5,000 元 - 16 萬元
= 2.5萬元
鄰近待拍
2025/8/20
1拍 不點交
408.4 坪 / 250 萬
2025/8/6
2拍 不點交
4.7 坪 / 24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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