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3正146838

臺南市北門區渡子頭段532-27地號

2拍 不點交 待拍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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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5/28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6/17 週二 下午 02: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8
保證金:
1.6
總坪數:
11.9
坪單價:
0.7萬/坪
持分地坪:
11.9 坪
總現值:
7.5 萬
拍後增值:
-0.5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施惠薰
施惠薰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有限公司北高雄
地 址:高雄市鼓山區裕誠路2196號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南市 北門區 渡子頭段 532-27地號,面積 157 m2,持分 1/4,8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拍賣紀錄 (1)
1拍,2025/5/27,總底價 10萬,保證金 2萬,坪單價 0.8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5)
1.
民國114年1月22日現場查封履勘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532-27地號土地上有 一間磚造平房,門牌為臺南市北門區雙春20號;另據鑑價報告記載:本案標的 位於北門區「雙春」聚落內,標的未直接臨計畫道路,現進出須經由鄰地同段5 32-31地號等土地,現地上有未保存登記建物。又本件僅拍賣債務人土地之應有部分,共有人間有無分管契約不明,且前述地上建物不在本件拍賣範圍內,其 所有權歸屬及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不明,拍定後不影響原有法律關係,拍定後 不點交。
2.
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倘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3.
拍賣土地之地上權人、典權人或基地承租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規定,就建物坐落基地有優先承買權。 六、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法院拍賣不負物之瑕疵擔保責任,拍定人不得以物之瑕疵為理由,請求撤銷拍定。投標人對於標的物 請自行查明,審慎投標。
4.
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 移轉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 與否而爭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5.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 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 應買人應自行注意。
土地增值 (1)
1.
臺南市 北門區 渡子頭段 532-27地號
157 m2 × (1/4) × 1,900 元 - 8 萬元
= -0.5萬元
鄰近待拍
2025/6/24
2拍 不點交
1,271.6 坪 / 144 萬
2025/6/17
特拍 不點交
0.2 坪 / 25.6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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