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金拍 114苗金職同12二

苗栗縣西湖鄉二湖段1413地號

2拍 不點交 待拍
7.2
  • 86 點閱
  • 1 列管
  • 2025/5/26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6/11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7.2
保證金:
1.5
總坪數:
19.6
坪單價:
0.4萬/坪
持分地坪:
19.6 坪
總現值:
9.7 萬
拍後增值:
2.5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苗栗縣 西湖鄉 二湖段 1413地號,面積 1,304.3 m2,持分 1/36,4 萬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2.
苗栗縣 西湖鄉 二湖段 1381地號,面積 1,028.6 m2,持分 1/36,3.2 萬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拍賣紀錄 (1)
1拍,2025/5/21,總底價 9萬,保證金 1.8萬,坪單價 0.5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17)
1.
113年10月14日現場查封時,地政人員指稱本件1413地號土地上坐落一鐵皮屋,餘種植地瓜,1381地號土地部分種植地瓜、部分雜草、部分竹林。
2.
依鑑價報告所載,本件1413地號土地種植短期作物、部分鐵皮建物,1381地號土地部分種植短期作物、部分雜草、部分竹林。
3.
上開土地上之農作物非本件拍賣範圍,且占有權源不明,如有爭議應另行訴訟解決。
4.
上開土地上之建物非本件拍賣範圍,所有權人及占有使用土地之法律權源不明,請應買人注意,相關風險請自行負擔。
5.
本件不動產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應買得標,則其他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但主張優先承買權人之共有人如就其餘部分標的因無應有部分,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部分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
6.
本件土地上之建物所有權人,如符合土地法104條或民法426條之2優先承買權之規定時,有優先於共有人之優先承買權。六、依土地法第107條第1項及民法第460條之1第1項規定,出租人出賣或出典耕地時,承租人有依同樣條件優先承買或承典之權。又前開規定之承租人,有優先於共有人之優先承買權。
7.
本件土地為農地重劃區內之耕地,依農地重劃條例第5條規定,其優先購買之次序如下:
8.
出租耕地之承租人
9.
共有土地現耕之他共有人
10.
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
11.
如拍定人就優先承買權人主張優先承買權有爭議,須俟該確認之訴判決確定後,法院或本公司再通知勝訴之一方繳納價金,並核發權利移轉證書。
12.
本件不動產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抵押權塗銷。
13.
本件土地為農業發展條例所稱之耕地,私法人或合法登記之寺廟,除符合該條例第33條但書規定並取得許可者外,不得應買或承受。如符合上開但書規定者,應將相關許可證明文件附於投標書。
14.
依土地登記謄本其他登記事項記載:
15.
欠繳登記費、欠繳書狀費,繳清後發狀。
16.
未繳清遺產稅,不得繕發所有權狀。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17.
本件分標拍賣之不動產,如其中一標或數標拍定價金已足清償債權及費用,其餘雖達底價亦不為拍定,縱為拍定,亦得撤銷拍定,請投標人注意。又債務人得到場指定欲指定之標的物,否則由本
土地增值 (2)
1.
苗栗縣 西湖鄉 二湖段 1413地號
1,304.3 m2 × (1/36) × 1,500 元 - 4 萬元
= 1.4萬元
2.
苗栗縣 西湖鄉 二湖段 1381地號
1,028.6 m2 × (1/36) × 1,500 元 - 3.2 萬元
= 1.1萬元
鄰近待拍
2025/6/24
3拍 不點交
184.6 坪 / 140.8 萬
2025/6/24 ~ 2025/9/23
應買 不點交
374 坪 / 83.2 萬
2025/6/24 ~ 2025/9/23
應買 不點交
8.6 坪 / 28.9 萬

相關售屋案件



以上資料由司法院苗栗縣西湖鄉法拍屋公告整理而成,若有遺誤概以法院為準,本站不負任何相關責任。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