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據地政人員所指界,拍賣土地為雜木林地。惟土地為樹木所覆蓋,其有無廢棄 物、掩埋物等相關實際情形仍請應買人自行查調為準。本件僅拍賣債務人共有 土地之應有部分,地上物不在拍賣範圍,拍定後不點交。
2.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4.
除拍定人為土地共有人外,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之權。 六、本件標的如有分割涉訟者,相關人應即向本院陳報。拍賣之應有部分,於 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前,如有經分割共有物形成判決確定之情形者,執行法院得 撤銷拍定,請應買人注意。
6.
本標與其他標同次拍賣,按標別依序開標,如其中一標或數標拍賣所得金 額足以清償權額及債務人應負擔之費用時,其他各標縱達底價,不予拍定,縱 經拍定,本院亦得撤銷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