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拍賣之土地使用分區及類別:都市計畫農業區用地。
2.
據查封筆錄記載:地政人員稱,2筆土地相鄰,其上種植香蕉、檳榔,餘為 雜草。據債權人代理稱,香蕉為第三人吳O來種植,但他分到另塊地,現在僅剩 部分零星香蕉任其生長,檳榔為債權人種植管理,請求作物一併估價拍賣,土 地無出租、出借情事。本件拍定後按現況點交。
3.
本件係共有物變價分割案件,依民法第824條第7項規定,除買受人為共有 人外,共有人有依相同條件優先承買之權,如有二人以上願優先承買者,以抽 籤定之。
4.
拍賣土地上作物之價值,本院已列入土地價格中,就實際數量應買人請自 行查證,數量如有增減,應買人、債權人、債務人等均不能請求增減價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