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金拍 114雲金職雨110

雲林縣水林鄉蕃薯段2375地號

特拍 不點交 待拍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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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7/28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8/13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4.3
保證金:
0.9
總坪數:
27.4
坪單價:
0.2萬/坪
持分地坪:
27.4 坪
總現值:
6.4 萬
拍後增值:
2.1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雲林縣 水林鄉 蕃薯段 2375地號,面積 920 m2,持分 1/24,1.9 萬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2.
雲林縣 水林鄉 蕃薯段 2404地號,面積 1,251 m2,持分 1/24,2.4 萬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拍賣紀錄 (4)
1拍,2025/5/28,總底價 8萬,保證金 1.6萬,坪單價 0.3萬/坪,流標
2拍,2025/6/18,總底價 6.5萬,保證金 1.3萬,坪單價 0.2萬/坪,流標
3拍,2025/7/9,總底價 5.3萬,保證金 1.1萬,坪單價 0.2萬/坪,流標
應買,2025/7/18~2025/10/17,總底價 5.3萬,保證金 1.1萬,坪單價 0.2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9)
1.
據地政人員指稱,本件水林鄉番薯段2375地號土地上街為雜樹,土地東側有墳墓座落,是否占用須經鑑界始知;同段2404地號土地上皆為雜樹,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拍賣土地係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共有人間亦無分管契約,拍定後不點交。
2.
他項權利:無。
3.
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但得標人如為共有人時(如係共同投標,投標人均應係共有人),則其餘共有人,即無優先承買權。又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應就其擁有之應有部分一併行使之,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但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就其餘部分標的因無應有部分,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部分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按原有持分比例共同承買。六、本件拍賣之土地均為耕地,依農業發展條例第33條之規定:「私法人不得承受耕地。但符合第34條規定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經取得許可者,不在此限。」故私法人應提出上開規定之證明文件,始得應買。
4.
農地重劃區耕地拍賣:出租耕地之承租人、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有優先承買權,其優先購買次序,依農地重劃條例第5條之規定定之;又若應買人為其中一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其餘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即無優先承買權。
5.
耕地承租人,提出證明文件,始有優先承權(耕七五減租條例第15條、土地法第107條、民法460條之
6.
7.
如就優先承買權存否爭執並經起訴,須待訴訟確定,始依訴訟結果核發權利移轉證書。
8.
應買人於投標前仍應自行查明注意拍賣標的現況(如向主管機關查詢拍賣土地之最新土地使用分區及土地相關使用限制及法令限制、土地是否經套繪管制等)及占有使用情形是否與拍賣公告相符(如與拍賣公告所載不符,請速告知法院,俾利後續處理)。
9.
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或土地複丈結果為準
土地增值 (2)
1.
雲林縣 水林鄉 蕃薯段 2375地號
920 m2 × (1/24) × 710 元 - 1.9 萬元
= 0.8萬元
2.
雲林縣 水林鄉 蕃薯段 2404地號
1,251 m2 × (1/24) × 710 元 - 2.4 萬元
= 1.3萬元
鄰近待拍
2025/8/1 ~ 2025/10/31
應買 不點交
36.9 坪 / 35.6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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