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金拍 114雲金職日106

雲林縣土庫鎮馬公厝段323-55地號

2拍 不點交 待拍
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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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6/2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6/18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7.6
保證金:
3.6
總坪數:
1.8
坪單價:
9.7萬/坪
持分地坪:
1.8 坪
總現值:
4 萬
拍後增值:
-13.6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雲林縣 土庫鎮 馬公厝段 323-55地號,面積 48 m2,持分 1/10,14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2.
雲林縣 土庫鎮 馬公厝段 323-56地號,面積 12 m2,持分 1/10,3.6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拍賣紀錄 (1)
1拍,2025/5/28,總底價 21.9萬,保證金 4.4萬,坪單價 12.1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4)
1.
323─
2.
323─56地號土地相連,土地上有不在拍賣範圍內之平房建物一間,部分為空地,有圍牆,臨民權路。上開建物及地上物占有使用土地之法律關係不明,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且本件拍賣標的僅為土地之應有部分,故拍定後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拍定後不點交。
3.
如有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之2規定時,地上權人、典權人或承租人(限租地建屋者)就基地有依同一條件優先承買之權利,得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執行法院主張優先承買。如就優先承買權之有無或優先承買之範圍有所爭執,均應提起實體訴訟確認,執行法院並無實體審查權限。
4.
共有人僅就其共有之土地有優先承買權。共有人如為投標人(共同投標時,需全體投標人均為共有人),其他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行使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應就其所有之應有部分一併行使之,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優先承買權人承購該共有土地時,得標人或承受人對其餘土地不得拒絕買受,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按原有持分比例共同承買。
土地增值 (2)
1.
雲林縣 土庫鎮 馬公厝段 323-55地號
48 m2 × (1/10) × 6,700 元 - 14 萬元
= -10.8萬元
2.
雲林縣 土庫鎮 馬公厝段 323-56地號
12 m2 × (1/10) × 6,700 元 - 3.6 萬元
= -2.8萬元
鄰近待拍
2025/6/25
3拍 不點交
232.5 坪 / 73.9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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