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法院 114助韶5

桃園市新屋區大牛欄段大牛欄小段644地號

3拍 不點交 待拍
1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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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7/21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8/14 週四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08.8
保證金:
21.8
總坪數:
112.5
坪單價:
1萬/坪
持分地坪:
112.5 坪
總現值:
85.6 萬
拍後增值:
-23.2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一般農業區 農牧用地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桃園市 新屋區 大牛欄段大牛欄小段 644地號,面積 1,350 m2,持分 1227/10000,48 萬
(一般農業區 農牧用地)
2.
桃園市 新屋區 大牛欄段大牛欄小段 645地號,面積 1,682 m2,持分 1227/10000,60.8 萬
(一般農業區 農牧用地)
拍賣紀錄 (2)
1拍,2025/6/12,總底價 170萬,保證金 34萬,坪單價 1.5萬/坪,流標
2拍,2025/7/17,總底價 136萬,保證金 27.2萬,坪單價 1.2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5)
1.
本件拍賣標的於114年2月11日現場查封時,地政指界644及645地號土地為 東興路2段快速路旁雜草空地(不含水溝)。
2.
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且查無分管契約及占有情形,拍定後不點交。
3.
本件644及645地號為一般農業區之農牧用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指 之耕地,且為第5條所指之重劃區內耕地,依第33條規定,一般私法人不得承受 應買,但符合第34條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經取得許可者,不在此限。上開符合規定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 構應買時,應提出主管機關出具之許可證明文件,並與投標書一併封存投入標 匭,始准應買,否則投標無效,本院得依法撤銷其拍定。
4.
本標別土地係屬農地重劃條例之「重劃區耕地」,依該條例第五條規定, 出租耕地之承租人、共有土地現耕之其他共有人,及毗鄰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 具優先承買權,請應買人自行注意。 六、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其餘共有人無優 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則依共有人之應有部分比例共同 承買之,惟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需就其擁有應有部分一併行使,不得僅 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但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就其餘部分標的因無應有 部分,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部分標的不得拒絕買受 或承受。
5.
本件644及645地號經註記未經解除套繪管制不得辦理分割,相關使用情形 及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請應買人注意。拍定後不得以此為由聲請減少價金 或聲請撤銷拍定。
土地增值 (2)
1.
桃園市 新屋區 大牛欄段大牛欄小段 644地號
1,350 m2 × (1227/10000) × 2,300 元 - 48 萬元
= -9.9萬元
2.
桃園市 新屋區 大牛欄段大牛欄小段 645地號
1,682 m2 × (1227/10000) × 2,300 元 - 60.8 萬元
= -13.3萬元
鄰近待拍
2025/8/21
2拍 不點交
70.6 坪 / 640 萬
2025/8/8 ~ 2025/11/7
應買 不點交
24.1 坪 / 55.7 萬
2025/8/13
特拍 點交
211.8 坪 / 135.4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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