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法院 114荒3053

屏東縣高樹鄉新田子段531地號

2拍 不點交 待拍
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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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6/6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6/24 週二 上午 09: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328
保證金:
65.6
總坪數:
337.7
坪單價:
1萬/坪
持分地坪:
337.7 坪
總現值:
54.7 萬
拍後增值:
-273.3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一般農業區 農牧用地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屏東縣 高樹鄉 新田子段 531地號,面積 4,465 m2,持分 1/4,328 萬
(一般農業區 農牧用地)
拍賣紀錄 (1)
1拍,2025/6/3,總底價 410萬,保證金 82萬,坪單價 1.2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7)
1.
本件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有無訂立分管契約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2.
531地號其上有建物坐落(門牌號碼為新南村興店路6之46號),其上另有種植多種果樹。
3.
本件僅拍賣土地,上開建物、作物不在本件拍賣範圍,另據債權人陳報上開建物、作物現由共有人使用、栽種,拍定後需自行解決土地使用關係, 請應買人注意。
4.
本件拍賣土地使用分區為依土地登記謄本記載為「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惟本件拍賣土地之實際土地使用分區管制之規定及開發限制,請應 買人自行洽屏東縣政府城鄉發展處等相關機關詢問,俾決定是否應買,拍 定後不得以此為理由請求撤銷拍定。
5.
本件拍賣土地均為農業發展條例第3 條第11款之耕地,私法人不得承受應 買,但如符合同條例第34條規定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 究機構經取得許可者,不在此限。上開符合規定之私法人投標時,應提出 主管機關許可之證明文件,並與投標書一併投入標軌,始准應買,否則投 標無效,本院得依法撤銷其拍定。
6.
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就其共有之標 的到場應買拍得,則該標的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六、本件拍賣標的土地上之建物,如建物權利人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民法第 426條之2第1項,則有優先承買權,請應買人及共有人注意。
7.
本件拍定後需調查有無優先權人行使優先權,待無人行使優先權後始通知 拍定人繳交尾款,此項調查優先權人之程序恐需時甚久,請應買人注意。
土地增值 (1)
1.
屏東縣 高樹鄉 新田子段 531地號
4,465 m2 × (1/4) × 490 元 - 328 萬元
= -273.3萬元
鄰近待拍
2025/6/26
1拍 不點交
476.8 坪 / 156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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