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金拍 114屏金職辰271

屏東縣高樹鄉自強72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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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9/30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10/15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平房
總底價:
8
保證金:
1.6
總坪數:
1.1
坪單價:
7.1萬/坪
持分地坪:
3.4 坪
公告建坪:
1.1 坪
總現值:
2.2 萬
拍後增值:
-5.3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主建坪:
1.1 坪
其他內容:
1層
施惠薰
施惠薰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有限公司北高雄
地 址:高雄市鼓山區裕誠路2196號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屏東縣 高樹鄉 新日段 728地號,面積 44.6 m2,持分 1/4,7.5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建物 (1)
1.
屏東縣高樹鄉自強72號,建號 116,持分 1/4,0.5 萬
一層:15.00 合計:15.0 (1層石造住家用)
法院筆錄 (7)
2.
本件拍賣土地及建物之應有部分,因共有之土地及建物有無約定使用或分管不明,拍定後均不點交。該筆土地上有本次合併拍賣之116建號建築物,而116建號建築物已無屋頂且未懸掛門牌號碼,亦無出入之大門及窗戶,呈現半坍塌狀態,已多年無人居住使用,請投標人與應買人注意。
6.
本件係拍賣土地及建物之應有部分,建物及土地之共有人對共有拍賣標的有優先承買權。若主張優先承買權須就全部標的(土地及建物)一同合併承買。前開優先購買權人之優先承買權次序如下:
7.
建物共有人。
8.
土地共有人。如其中之優先承買權人到場應買,其餘同順序及後順序之優先承買權人無優先承買權。如他應有部分之公同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有民法第828條第3項規定之適用。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公同共有之共有人需全體一同行使或得其他公同共有人同意行使優先承買權。否則應買或行使優先承買權無效。
9.
本件拍賣標的有無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此部分請投標人斟酌自行查明注意,於應買前或投標前應自行向鄰里機關查訪探詢,於綜合考量相關風險後再行投標或應買。拍定後均不得以此為由聲請減少價金或聲請撤銷拍定。六、本件拍賣土地使用分區: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
10.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12.
投標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C
土地增值 (1)
1.
屏東縣 高樹鄉 新日段 728地號
44.6 m2 × (1/4) × 2,000 元 - 7.5 萬元
= -5.3萬元
鄰近待拍
2025/10/15
2拍 不點交
4.7 坪 / 1.1 萬
2025/10/15
2拍 點交
12.1 坪 / 7.8 萬
2025/10/15
2拍 不點交
49.8 坪 / 77.6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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