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法院 114恒12407

高雄市桃源區舊社段281地號

2拍 不點交 待拍
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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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6/13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7/9 週三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2.8
保證金:
2.6
總坪數:
311.6
坪單價:
0萬/坪
持分地坪:
311.6 坪
總現值:
9.8 萬
拍後增值:
-3 萬
胡菱如
胡菱如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房屋
地 址:高雄市三民區澄清路455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高雄市 桃源區 舊社段 281地號,面積 1,030 m2,持分 1/1,12.8 萬
拍賣紀錄 (1)
1拍,2025/6/11,總底價 16萬,保證金 3.2萬,坪單價 0.1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7)
1.
據地政人員於民國114年3月18日指界時陳稱本件土地部分有臨路,部分為雜樹 林區,其間有些許芒果樹,另據鑑價報告所載,本件土地無臨接道路,需通行 他人土地進出,現況為種植果樹、部分為雜樹林,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 自行查明。
2.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3.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4.
本件土地為農業發展條例所稱之耕地,應受農業發展條例等相關法令之限 制。又農業發展條例第33條規定〔私法人不得承受耕地。但符合第34條規定之 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所機構經取得許可者,不在此限。〕,請 投標人及承受人注意。另投標人或承受人如係屬第33條之私法人,請提出經許 可取得耕地之証明文件附於投標書後。至投標人或承受人如因資格不符或證件 不實或因法令限制,致無法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者,應自行負責。 六、若有土地法第107條規定之承租人,則該承租人就土地有優先承買權。如符 合請檢具相關文件,向本院主張優先承買。
5.
本件土地未經鑑界,拍定後不點交,請投標人注意。
6.
本件土地係坐落於高雄市桃源區之土地,依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1 8條規定:「原住民取得原住民保留地所有權後,除政府指定之特定用途外,其 移轉之承受人以原住民為限」,承買人承買上揭土地應提出原住民身分之證 明。
7.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 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土地增值 (1)
1.
高雄市 桃源區 舊社段 281地號
1,030 m2 × (1/1) × 95 元 - 12.8 萬元
= -3萬元
鄰近待拍
2025/7/8
3拍 不點交
2,649.1 坪 / 57.6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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