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法院 113洪66972

屏東縣牡丹鄉牡丹路247之2號

2拍 部分點交 停拍 延緩執行
4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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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6/23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7/8 週二 下午 01:30
案件種類:
透天
總底價:
412.8
保證金:
82.6
總坪數:
89.3
坪單價:
4.6萬/坪
持分地坪:
1,236.3 坪
公告建坪:
89.3 坪
總現值:
69.5 萬
拍後增值:
-28.9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主建坪:
87.8 坪
附建坪:
1.5 坪
其他內容:
加強磚造/2層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屏東縣 牡丹鄉 牡丹段 230地號,面積 4,087 m2,持分 1/1,98.4 萬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建物 (2)
1.
屏東縣牡丹鄉牡丹路247之2號,建號 41,持分 1/1,168.8 萬
第一層:96.36第二層:57.97合計:154.33 二層陽台4.88 (二層加強磚造)
2.
屏東縣牡丹鄉牡丹路247之2號,建號 暫編61,持分 1/1,145.6 萬
第一層:98.67第二層:37.29合計:135.96 (二層加強磚造)
拍賣紀錄 (2)
1拍,2025/6/17,總底價 516萬,保證金 103.2萬,坪單價 5.8萬/坪,流標
停拍,2025/6/30,停拍
法院筆錄 (8)
1.
據債權人之代理人陳稱係無人使用,拍定後點交;惟拍定後若有權利人依法主張權利,並經調查確認係權利人於 查封前合法占有,仍不點交(司法院94年第4期民事業務研究會-強制執行專題第19則、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 94年法律座談會民事執行類提案第4號結論意旨參照),請應買人注意。
2.
抵押trial塗銷。
3.
土地使用分區係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請投標人或承受人注意農業發展條例等相關法令之限制。另應買人 如為農業發展條例第33條之私法人及第34條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應提出經許可取得 耕地之證明文件,請應買人注意。 六、本件土地係原住民保留地,應買人以原住民為限,並應提出主管機關出具證明文件或身分證明文件附於投標 書內,否則廢標,且如提出之證明文件不實,致不能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者,應自行負責,請應買人注意。
4.
本件拍賣標的為農舍,土地及建物需移轉登記與同一人所有,且應買人應符合無自用農舍條件,於投標時檢 具:
5.
稅捐稽徵機關開具應買人之房屋財產歸戶查詢清單;
6.
應買人房屋財產歸戶查詢清單之所有房屋 使用執照影本;
7.
應買人切結無自用農舍文件;
8.
確無現有農舍證明,附於投標書,請應買人注意。
土地增值 (1)
1.
屏東縣 牡丹鄉 牡丹段 230地號
4,087 m2 × (1/1) × 170 元 - 98.4 萬元
= -28.9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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