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金拍 114雲金職日105

雲林縣水林鄉東陽段635地號

2拍 不點交 待拍
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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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6/9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6/25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51.8
保證金:
10.4
總坪數:
16.5
坪單價:
3.1萬/坪
持分地坪:
16.5 坪
總現值:
41.4 萬
拍後增值:
-10.4 萬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雲林縣 水林鄉 東陽段 635地號,面積 21.3 m2,持分 9/144,0.2 萬
2.
雲林縣 水林鄉 東陽段 637地號,面積 851.2 m2,持分 9/144,51.6 萬
拍賣紀錄 (1)
1拍,2025/6/4,總底價 64.7萬,保證金 13萬,坪單價 3.9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9)
1.
拍賣土地係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未據債權人及債務人查報共有人間有分管契約。據地政人員指界稱:
2.
637地號土地合併使用,635地號臨路,637地號土地上有數棟建物(老舊三合院)。本件拍賣土地上之建物不在本次拍賣範圍內,權屬不明,拍定後之法律關係應自理,拍定後不點交。
3.
基地出賣時:地上權人、典權人或承租人(租地建屋,如民法第425條之
4.
第426條之
5.
土地法第104條等),需提出證明始有優先承買權,執行法院無主動調查及通知之義務。如就優先承買權之有無或優先承買之範圍有所爭執,均應提起實體訴訟確認,執行法院並無實體審查權限。
6.
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共有人如為投標人(共同投標時,需全體投標人均為共有人),其他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行使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應就其所有之應有部分一併行使之,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優先承買權人承購該共有土地時,得標人或承受人對其餘土地不得拒絕買受,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按原有持分比例共同承買。六、如有數優先承買權人主張優先承買,將依法律規定認定優先權之順序,如有爭議,應提起確認訴訟救濟之
7.
無他項權利。
8.
其他事項:
9.
土地使用分區:635地號土地為都市計畫內道路用地,屬於公共設施保留地。使用分區是否變更,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土地增值 (2)
1.
雲林縣 水林鄉 東陽段 635地號
21.3 m2 × (9/144) × 7,600 元 - 0.2 萬元
= 0.8萬元
2.
雲林縣 水林鄉 東陽段 637地號
851.2 m2 × (9/144) × 7,600 元 - 51.6 萬元
= -11.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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