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金拍 114雲金職雨64二

雲林縣大埤鄉南和段1470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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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7/17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7/25 ~ 2025/10/24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72.4
保證金:
14.5
總坪數:
37.7
坪單價:
1.9萬/坪
持分地坪:
37.7 坪
總現值:
98.6 萬
拍後增值:
26.2 萬
使用分區/類別: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雲林縣 大埤鄉 南和段 1470地號,面積 544.8 m2,持分 3703/16200,72.4 萬
拍賣紀錄 (3)
1拍,2025/6/4,總底價 113.1萬,保證金 22.7萬,坪單價 3萬/坪,流標
2拍,2025/6/25,總底價 90.5萬,保證金 18.1萬,坪單價 2.4萬/坪,流標
3拍,2025/7/16,總底價 72.4萬,保證金 14.5萬,坪單價 1.9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8)
1.
據地政人員指稱,本件大埤鄉南和段1470地號土地為道路,法律關係請自行處理,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拍賣土地係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共有人間亦無分管契約,拍定後不點交。
2.
上開不動產1宗特別變賣,請投標人具狀應買。
3.
應買價額合計新台幣:柒拾貳萬肆仟元,以先行具狀應買者得標。
4.
他項權利:無。
5.
土地之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但得標人如為共有人時(如係共同投標,投標人均應係共有人),則其餘共有人,即無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按原有持分比例共同承買。六、如就優先承買權存否爭執並經起訴,須待訴訟確定,始依訴訟結果核發權利移轉證書。
6.
應買人於投標前仍應自行查明注意拍賣標的現況(如向主管機關查詢拍賣土地之最新土地使用分區及土地相關使用限制及法令限制、土地是否經套繪管制等)及占有使用情形是否與拍賣公告相符(如與拍賣公告所載不符,請速告知法院,俾利後續處理)。
7.
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或土地複丈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定。
8.
本件如債務人未事先指定開標順序時,即按各標順序依序開標,於拍賣所得之價金足敷清償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及本件債權額時,其餘各標即不予拍定,縱使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
土地增值 (1)
1.
雲林縣 大埤鄉 南和段 1470地號
544.8 m2 × (3703/16200) × 7,916 元 - 72.4 萬元
= 26.2萬元
鄰近待拍
2025/8/13
1拍 不點交
4.2 坪 / 2.6 萬
2025/8/6
2拍 不點交
12.5 坪 / 65.2 萬
2025/7/31
3拍 部分點交
53.2 坪 / 269.1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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