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法院 113英61201二

高雄市六龜區長生段140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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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8/26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9/10 週三 上午 09: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0
保證金:
2
總坪數:
73.5
坪單價:
0.1萬/坪
持分地坪:
73.5 坪
總現值:
6.6 萬
拍後增值:
-3.4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許家甄
許家甄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
地 址:高雄市鼓山區裕誠路1296號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高雄市 六龜區 長生段 140地號,面積 972.2 m2,持分 1/4,10 萬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拍賣紀錄 (2)
1拍,2025/5/16,總底價 10萬,保證金 2萬,坪單價 0.1萬/坪,停拍
停拍,2025/5/28,停拍
法院筆錄 (5)
1.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2.
本件標的於民國97年4月7日假扣押查封,另本院復於民國113年10月25日再 執行履勘時,債務人不在場,經地政人員指界結果,長生段140地號土地上為雜 樹林,無路可達,又債權人代理人表示系爭土地為共有人使用;惟實際使用情 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六、本件係拍賣不動產之應有部分,且查無約定分管標的,拍定後不點交;土 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購權。如上列拍賣標的之不動產,業經分割共有物、分割遺 產訴訟判決確定或依家事事件法就分割遺產調(和)解成立者,本院於拍定後仍 得撤銷拍定,請應買人注意。
3.
長生段140地號土地為農業發展條例所稱之耕地,應受農業發展條例等相關 法令之限制。又農業發展條例第33條規定〔私法人不得承受耕地。但符合第34 條規定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所機構經取得許可者,不在此 限。〕請投標人及承受人注意。另投標人或承受人如係屬第33條之私法人,請 提出經許可取得耕地之証明文件附於投標書後。至投標人或承受人如因資格不 符或證件不實或因法令限制,致無法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者,應自行負責。
4.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 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5.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 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土地增值 (1)
1.
高雄市 六龜區 長生段 140地號
972.2 m2 × (1/4) × 270 元 - 10 萬元
= -3.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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