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法院 113未121857

台中市新社區興義街110巷10號

3拍 不點交 待拍
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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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7/25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8/19 週二 上午 09:00
案件種類:
透天
總底價:
115.9
保證金:
34.8
總坪數:
14.5
坪單價:
8萬/坪
持分地坪:
12.9 坪
公告建坪:
14.5 坪
總現值:
25.9 萬
拍後增值:
-55.4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主建坪:
14 坪
附建坪:
0.5 坪
其他內容:
鋼筋混凝土/3層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中市 新社區 大南段大南小段 203-1275地號,面積 170 m2,持分 1/4,81.3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建物 (2)
1.
台中市新社區興義街110巷10號,建號 566,持分 1/4,30.1 萬
第一樓層:49.20第二樓層:49.20第三樓層:31.84合計:130.24 (鋼筋混凝土造三層樓房住家用)
2.
台中市新社區興義街110巷10號,建號 1287,持分 1/4,4.5 萬
第一樓層:19.1第二樓層:19.1第三樓層:16.86合計:55.06 第二層陽台:3.22,第三層陽台:3.72
拍賣紀錄 (2)
1拍,2025/6/24,總底價 181萬,保證金 54.3萬,坪單價 12.5萬/坪,流標
2拍,2025/7/22,總底價 144.8萬,保證金 43.5萬,坪單價 10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7)
1.
113年12月18日查封時,共有人在場稱建物由其與家人居住,建物無輻射屋、海砂屋、地震 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目測 建物之大片牆壁,有滲水剝落。地政人員指稱,一樓後面廚房、二樓後面房間及三樓神明廳, 皆為增建。
2.
依臺中市政府警察局東勢分局113年9月10日函文所示,建物無火災受損、非自然死亡等特 殊情事,建物現由債務人及家屬自行使用。
3.
本件執行標的有建物,法院已盡量將調查所得之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 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於使用情形欄載明,如 使用情形欄未特別載明,即表示經法院以現場調查等方式予以調查後,尚未發現有上開影響交 易價格之情形。惟鑑於司法資源有限,縱經法院以通常方式予以調查,仍難保證絕無上情,此 部分請投標人斟酌,自行查明注意,拍定後均不得以此為由聲請減少價金或聲請撤銷拍定。
4.
本件不動產有設定抵押權,拍定後均塗銷。
5.
本件不動產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應買得標,則其他共有 人無優先承買權。惟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須就其擁有應有部分之標的一併行使,不得僅 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若上開優先承買權人對上開標的物行使優先承買權,原拍定人對其餘 未行使優先承買權之部分不得拒絕應買。 六、如拍定人就優先承買權人主張優先承買權有爭議,須俟該確認之訴判決確定後,本院再通 知勝訴之一方繳納價金,並核發權利移轉證書。
6.
本件暫編第1287建號建物係未辦第一次所有權登記之增建物,拍定人無法逕持本院核發之 權利移轉證明書辦理所有權登記,不得主張瑕疵擔保請求權。
7.
本件拍賣以建物現況拍賣,當事人及拍定人均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
土地增值 (1)
1.
臺中市 新社區 大南段大南小段 203-1275地號
170 m2 × (1/4) × 6,100 元 - 81.3 萬元
= -55.4萬元
鄰近待拍
2025/8/29
1拍 不點交
58.2 坪 / 768 萬
2025/8/6
特拍 不點交
451.1 坪 / 577.6 萬
2025/8/6
特拍 不點交
100.5 坪 / 67.2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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