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件土地查封時,經會同債權人代理人、地政人員、鑑價人員到場,地政 人員現場指界陳稱:
2.
165地號位於新北市貢寮區遠望坑街25號門牌建物東 北方180公尺、125公尺處,土地上為雜木林,無路可達;166地號位於上開建物北東北方約150公尺處,土地上為雜木林,無路可達;167地號位於上開建物北東 北方約190公尺處,土地上為雜木林,無路可達;314-
3.
315地號位於上開建物 東方260公尺、185公尺處,土地上為雜木林,無路可達。上開六筆土地使用分 區皆為一般保護區。
4.
本件分甲及乙標依次順序拍賣,於賣得價金已足清償本件債權總額及執行 費用時,後順序之各標即停止拍賣,如有投標 亦不拍定。債務人如於拍賣期日 準時到場,得指定各標之開標順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