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本件拍賣標的據地政人員現場指界稱,289地號位於新北市新店區屈尺 路
3.
97號建物北側與東側之道路,上有97號建物之增建部分占用;4 75-1地號位於新北市新店區屈尺路99巷3號建物南側與99巷2號建物東南 側,上有花圃、鐵皮2層增建部分占用,上開建物座落土地之法律關係應由 拍定人自行釐清,請應買人注意,本件土地使用分區均為道路用地。
4.
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 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 使優先承買權,則依共有人之應有部分比例共同承買之,惟主張優先承買 權之共有人,需就其擁有應有部分之標的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 數筆為之;但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就其餘部分標的因無應有部分,而 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部分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承 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