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據查封筆錄記載:地政人員指界稱查封土地地形呈不規則狀,現況為多棟 磚造建物坐落,其餘少部分為建物間之水泥或雜草空地,並有部分為巷道 用地,東側有臨路,其餘三側為東埔蚋圳所包圍;債權人代理人稱執行標 的現由共有人占有使用,無分管及出租、出借等情事,地上建物為其他共 有人居住使用,此部分不予執行,請求就債務人土地持分予以執行。
3.
據鑑價報告記載:勘估標的地形呈不規則形,地勢緩坡,現況部分為空 地、部分道路,部分建築改良物坐落,東側臨約4米寬之巷道。
4.
拍賣土地上之地上物並未一併估價拍賣,地上物所有人占用土地之法律關 係由拍定人自理,且僅拍賣不動產所有權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 權。另因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5.
土地使用分區及類別:山坡地保育區丙種建築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