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金拍 113苗金職同80

苗栗縣通霄鎮城北段560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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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5/26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6/11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28
保證金:
25.6
總坪數:
64.2
坪單價:
2萬/坪
持分地坪:
64.2 坪
總現值:
78.5 萬
拍後增值:
-49.5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特定農業區 甲種建築用地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苗栗縣 通霄鎮 城北段 560地號,面積 3,394.1 m2,持分 1/16,128 萬
(特定農業區 甲種建築用地)
法院筆錄 (16)
2.
113年8月9日現場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經會同地政人員指界稱:查封之560地號土地現為空地及雜草,另有數棟建物坐落。
3.
債權人113年8月23日具狀陳報:560地號土地上坐落門牌號碼通霄鎮城北6之
4.
6之
5.
10之
6.
10之
7.
10之
8.
10之7號等建物,餘為空地雜草。
9.
據本案估價報告載稱,560地號土地部分為空地、部分為雜草地、部分坐落數棟建物。
10.
本件拍賣之土地為應有部分,亦查無分管契約,拍定後不點交。
11.
土地其餘公示資訊無法盡列,請投標人自行向地政機關申請登記謄本參閱。
12.
上開不動產1宗單獨拍賣。
15.
本件拍賣之土地:
16.
如地上權人或建物所有權人租用基地(須向本件債務人承租)建築房屋,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規定者,就該土地有優先承買權(須提出優先承買權之證明文件)。
17.
係拍賣應有部分,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應買得標,則其他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18.
前開優先承買權人之優先購買次序如下:1‧建物所有權人。2‧土地共有人。如其中之優先購買權人到場應買,則同順序及後順序之優先購買權人無優先購買權。
19.
如就優先承買權之主張有爭議時,須俟該確認之訴判決確後,本公司或法院再通知勝訴之一方繳納價金,並核發權利移轉證書,請投標人注意。
土地增值 (1)
1.
苗栗縣 通霄鎮 城北段 560地號
3,394.1 m2 × (1/16) × 3,700 元 - 128 萬元
= -49.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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